助蔡天鳳前夫潛逃 官指參與程度不低 兩男女罪成今判囚6個月
名媛蔡天鳳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分屍案,6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一男一女涉嫌協助鄺港智逃走,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他們不認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今(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雙雙被判囚6個月。裁判官陳志輝認為兩人參與程度不低,即時判監是唯一合適選項。女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兩名被告為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29歲,女,無業)。潘巧賢代表大狀今日進一步求情指,她起初是在內地被捕,曾在內地被還押7日,冀法庭判刑時作參考。辯方形容被告「天真、單純」,她是錯信「Ivy」才犯案,還押期間已得到深刻教訓,希望法庭給予機會,判處非即時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反稱,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知道「Alex」是鄺港智,或對方牽涉什麼罪行,但按常理來說,一個人急於循非正常途徑離港,必然是干犯了嚴重的控罪。另外,兩人跟「Ivy」之間曾頻繁聯絡,兩人堅持程度不低,形容3人扮演的角色「缺一不可」,判監是唯一合適的選項。法庭同意,無證據指兩人有金錢得益,或成功令「Alex」離港。考慮到整體案情,判兩人入獄6個月。判刑後,潘巧賢透過大狀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批准女被告保釋,保釋條件包括10萬港元現金,5萬港元人事擔保,不可離港。
兩名被告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協助該「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兩名被告協助一名叫「Alex」的人緊急離港,必然清楚或可預期對方正被通緝或犯法。即使未必知道「Alex」就是鄺港智,也不影響兩人所達成的協議,裁定兩人均罪成。
案件編號:KCCC 11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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