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一萬確定!政院拍板特別條例預算增至5900億 普發現金於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執行
為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強化電力系統以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匡列上限調高至新台幣5900億元,而原先普發現金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則調整為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執行發放作業,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日前三讀,共匡列5450億元,其中2350億元將用以普發現金、1500億元用於國土安全韌性、930億元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政的經濟支持方案、670億元作為社會支持,原先政院規畫撥補台電1000億元則被刪除。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修正案主要是因台美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未來及時產業需求,因此預留額度200億元,同時增加強化電力韌性、照顧弱勢族群,還有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後續請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修正案修正程序。
卓榮泰還說,今年度中央政府歲出遭大幅刪減2000餘億元,且必須由政院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元,金額龐大,起初不得不調降地方政府補助款規模,但考量地方政府政務推動,以及中央部會撙節執行預算下仍有財務需求,因此提出追加預算。另外也針對原住民禁伐補償、提升國軍待遇、辦理罷免與公投等項目提出追加,請部會主動對外說明並進行朝野溝通,讓追加預算案獲得立院支持。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提出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適用範圍新增強化電力系統,另外,為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以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整體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為5900億元,第一階段將先編列5700億元特別預算,後續200億元特別預算額度將保留彈性,視各產業需求編列。
韌性特別條例考量發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因此參照前次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另外,行政院會今天也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為各地方政府財務需求、各機關推行各項施政計畫、提升國軍待遇、調增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厚實外交執行量能及加速推動拓邦、鞏固邦交,以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等業務。
此次追加算共計編列878億4136萬餘元,其中主要是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636億554萬餘元最多;各機關推行各項施政計畫確有實際需要數132億7833萬餘元次之;再來是國防部主管及海洋委員會主管調增軍職人員各項勤務加給所需經費59億4601萬餘元;而備受關注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所需經費則有23億6825萬餘元;中選會辦理今年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所需經費15億4324萬餘元等。
根據規畫,由於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最後歲入為3兆1648億434萬餘元,歲出2兆9249億6656萬餘元,歲入歲出賸餘2398億3778萬餘元,扣除債務還本後賸餘達983億3778萬餘元,因此此次追加的歲出預算將以原預算的收支賸餘數予以彌平。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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