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報告稱憲判只需尊重 吳思瑤批誤導社會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7日電)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憲法判決對立法院的約束效力,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引發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該報告是誤導社會的錯誤示範,予以強烈譴責,但「絕不容許再次上演國會擴權2.0。」
依照立法院組織法第20條規定,法制局掌理事項包括,關於立法政策、法律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關於外國立法例及制度之研究、編譯及整理事項,關於法學之研究事項,以及其他有關法制諮詢事項。立院法制局這份報告封面,有註明「本報告僅供委員參考」。
立法院日前公布由法制局長郭明政領銜的「重複立法作為憲政對話-論國會立法權與司法違憲審查的界限」報告,內容指大法官解釋結果應不具憲法位階,亦不能取代現行成文憲法。換言之,憲法法庭的判決對於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且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
吳思瑤上午在立法院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法制局這份報告,讓大家看到上從立法院長、立法院秘書長,再到立法院議事組,議事全都不中立,現在連法制局也不中立;法制局用研究報告來作違反憲法、誤導社會的錯誤示範,民進黨團予以強烈譴責。
吳思瑤指出,憲法第78條寫得很清楚,司法院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和命令,解釋憲法是司法院的權力,立法院是制定法律,解釋憲法跟其他法律是司法院的權力,「是誰逾越權力分立原則?」
吳思瑤說,大法官釋字第185號再次釐清,既然司法院解釋憲法是其權力,司法院的憲法解釋都有約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當然包括立法院。憲法訴訟法第38條更清楚再一次確認,司法院解釋的憲法,各機關都應當來服從。
吳思瑤表示,每一位立委都要恪遵憲法,履行職責,立法院才剛三讀修正通過藍白立委提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中,有一個行憲紀念日,既然藍白把行憲紀念日列為國家都要記憶的紀念日的話,為什麼天天都在挑戰憲法,天天都在違反憲法。
吳思瑤指出,如果法制局報告說立法院對憲法的解釋僅有尊重義務,並沒有遵從必要,人民是否也可以說,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只有尊重,沒有服從的必要,可以這樣嗎?」很明顯的,當然不行。(編輯:林克倫)1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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