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喊證據金流在哪裡?律師:柯文哲涉貪案一堆證據!都在那幾十箱卷宗裡
Newtalk新聞
台北地方法院12日審理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傳喚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出庭作證,證實曾轉交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的捐款給柯文哲,但錢卻沒進民眾黨的帳,引發爭議。律師林智群13日表示,柯文哲案一堆證據,一堆小草/人頭帳號還在問證據在哪裡,他說,相關證據不會檢附在判決書裡,而是在那幾十箱卷宗裡。
林智群發文指出,通常起訴或判決,都會有起訴書、判決書,像柯文哲起訴書就有891頁。起訴書跟判決書,就是檢察官、法官對一個案子寫的報告,包括案情、雙方主張,跟地檢署、法院的判斷。一般律師接新案,若前面已經有起訴書、判決書,一定會先看這個,可以快速了解案情。
「相關證據不會檢附在判決書裡面,而是在案件卷宗裡面」,林智群說明,這裡的卷宗,就是一堆卷,像柯文哲那種規模的案子,卷起碼都是100、200宗,幾十箱,這些卷宗都會編卷宗號碼,相關證據(證人證詞、物證照片)就在裡面,也會編證據編號,當然有些證物不是紙本,是被扣手機,就會放在證物庫裡面,若重要的話,在卷裡也會做一個證據編號。
林智群進一步說明,起訴書,就是那些卷的guideline(指引),對應到那一宗一宗卷內證據資料,如起訴書寫阿北柯文哲收了謝國樑200萬元,就會列出是哪些證據(例:卷42第245頁至270頁邱佩琳證詞、卷42第271至275頁謝國樑二信取款憑條)可以支持這個主張。
他強調,律師、檢察官、法官開庭,就是在處理那幾十箱卷裡面的資料,確認「有沒有證據能力?可不可以當成本案證據?」、「這個證據(如:邱佩琳證詞、謝國樑領200萬元的紀錄)可以證明什麼事情?」,若被告對證人證詞有意見,認爲證人被誤導,或證人不是這個意思,也可以傳證人來作證,由檢察官、律師進行交互詰問,法官也會進行訊問。
「所以起訴書是一個案件的報告(地檢署的判斷),相關證據都在那幾十箱卷裡面,可能是證人給現金的證詞,可能是證人領錢的提領紀錄」,林智群直言,那些說沒證據沒金流的,不知道哪來的自信覺得自己比看過卷的檢察官、法官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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