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傳洩露2奈米關鍵技術給日商1設備工程師!3工程師羈押禁見獲准、國安會也要查了
台積電近日爆出資安危機,有工程師在任職期間,涉嫌將2奈米晶片製成關鍵技術外洩給日商一位工程師,台積電立刻解僱涉案員工、將其移送法辦;台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訊後認為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3人羈押禁見獲准,國安會也已介入調查。
台積電預計今年底前量產2奈米晶片,被視為全球最先進晶片製造工藝,卻有報導指出,台積電內部一些前員工,任職時企圖取得並外洩2奈米晶片開發、生產核心技術資料。
台積電今年7月察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調查後竟發現是員工洩密的重大國安事件,台積電竹科廠陳姓、吳姓3名工程師違法取得屬於國家關鍵秘密技術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台積電隨即將2人解職、3人移送法辦。
高檢署表示,台積電內部調查出時任台積電竹科廠吳姓2名工程師,勾結已離職的陳姓前工程師,違法取得屬於國家關鍵秘密技術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台積電遂將仍在職的2人解職,並向台高檢智財分署提出告訴,由智財分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竹巿調查站、資訊安全工作站及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
檢調自7月25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陳男、吳男共3人及搜索住所,檢察官訊後認為,陳男3人涉犯《國安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給外國機構」,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之罰金。檢察官訊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至於如何竊取機密?有報導指出,據了解,疫情期間企業實施居家辦公制度,讓原本嚴格控管的資安出現破口,台積電進出皆有嚴格安檢,依規定不得攜帶手機,員工也須進入台積電才能接觸內部機密資料;但涉案工程師利用遠端居家辦公機會,在家登入台積電內網,並開啟機密文件、以個人手機拍攝機密畫面,規避數位監控。
媒體報導,目前已知有一名陳姓離職工程師、近10名台積電先進製程試產及研發工程師涉案,陳姓工程師曾在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任職,離職後轉往台積電長期合作的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擔任設備工程師,東京威力科創是日本Rapidus股東,因陳與台積電目前先進製程相關研發人員熟識,因此負責與台積電研發部門對接。
據了解,陳直接從另外幾名工程師的電腦螢幕上,分別拍攝了700多張、近300張製程技術照片。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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