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8位公務員後京華城法務也翻供 柯文哲:對司法最大指控
檢調在京華城案所傳訊的8位公務員全部翻供後,台北地方法院 今(17)日傳喚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他被檢方視為行賄的「白手套」,但陳也推翻筆錄證詞稱,捐款給民眾黨30萬元只是政治獻金,與容積獎率無關。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是在對證人證詞發表意見時表示,陳俊源說政治獻金不是行賄,但被檢察官一次又一次抓去問,到了第5次就認錯了。
柯文哲認為,這是不正訊問,不認罪就繼續押,這是他對台灣司法的最大指控。
民眾黨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京華城案,包括前都發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前工務局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專委張立立等人在內,總計共有8位公務員的證詞,都強調京華城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細部計畫,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民眾黨控檢方威脅證人,陳俊源不記得誰給30萬元
民眾黨人士強調,原本檢方傳喚很多證人都證稱一切合法,柯未貪污,但是濫權壓迫和威脅證人,公平審理難以樂觀,同時證人跟柯文哲之間根本不可能構成行賄罪,更何況陳俊源是捐給民眾黨,不是柯文哲。
而今日出庭的陳俊源,在檢察官當初在偵訊筆錄時詢問,針對捐款30萬元涉嫌任「白手套」行賄認罪。
檢方今日詢問,沈慶京與柯文哲會面內容為何?陳俊源一再表示不清楚,他只有在北市府一樓等待,結束後就離開。
在此過程中,檢方還對109年9月16日沈慶京去見柯,陳在手機中所傳訊息中,有進去了、出來了等字句是代表什麼意思,陳再回,就是進去和離開北市府。
檢方再問捐款給民眾黨的30萬是誰給的問題,陳俊源表示,當天只是公司交代,他就到樓下匯款30萬元。
檢方再提示筆錄稱,陳俊源有說是威京集團財務部經理張志澄給的30萬元,陳俊源則回稱,他在應訊時察官一直問是誰給的,男的、女的、高矮、胖瘦,但他真的不記得。
公司無人交代捐款意圖,認與京華城容積獎勵無關
陳俊源也說,他當時一再表示不記得是誰給的,為何筆錄還是記錄他說是張志澄?檢方現場多次追問,沈慶京律師則是提出異議,說這是在糾纏證人。
最後檢方再追問,公司是否有人說捐款給民眾黨的意圖?陳俊源則回覆沒有人交代他。
而接下來在沈慶京、張志澄委任律師詰問時,陳俊源進一步翻供指出,他覺得捐款30萬元跟京華城案獲得容積獎勵無關。
至於柯文哲委任律師詰問時關注,依據偵訊筆錄,陳稱當時經過檢察官「曉諭」後,覺得確實不妥,因此認罪。
律師追問,檢察官的「曉諭」到底是什麼?陳俊源表示,檢察官認定捐款行為構成「行為分擔」(多個行為人,各自負責犯罪行為的一部分,共同完成犯罪),不同意不起訴。
陳在與律師討論過後,考量如果起訴,後續要耗費的成本非他能負擔,因此認罪,換取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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