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普發現金大轉彎?卓揆昔稱天人交戰 政院認:社會需更多支持
行政院今(14)日拍板普發現金不排富,且擬於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不過,行政院多次質疑此舉違憲,院長卓榮泰甚至稱普發現金須舉債,令他天人交戰,如今態度大轉彎引起關注。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行政院提出修正案後,才能合憲發放現金,關於設定門檻與否,各界都有提出相關看法,朝野立委也都有反映民意,加上各行各業接連受到美國暫時性關稅、風災、水災影響,產業需要更多協助,社會也需要更多支持,因此發放現金不設置門檻。
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特別條例明定「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後,行政院長卓榮泰曾稱,此舉會讓政府舉債1014億,讓他感到「天人交戰」,並質疑立院此舉違憲,後也傳出政院擬將普發現金納入排富條款。
不過,行政院今(14)日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確定普發現金「不設門檻」,且應於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針對政院態度大轉彎的原因,李慧芝回應,普發現金要合法合憲才能發放,立法院藉由立法程序增加預算支出,違反《憲法》第七十條,預算編列跟提案屬於行政權,因此行政院必須提出修正案,符合憲法規範後,才能合憲發放。
李慧芝提到,關於設定門檻與否,各界都有提出相關看法,朝野立委也都有反映民意,加上各行各業接連受到美國暫時性關稅、風災、水災影響,產業需要更多協助,社會也需要更多支持,因此發放現金不設置門檻,弱勢照顧也會持續加碼。李慧芝強調,今天通過修正案就是要擴大對產業支持。
另外,李慧芝也說,當初立法院匡列預算上限時,沒有計算關於普發現金的行政費用,因此行政費用有所調整,費用約為10億元。
行政院將特別條例總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其中新增200億「強化電力系統」為強化韌性措施項目,確保產業所需穩定的電力系統;另有200億產業支持相關措施、40億弱勢家庭加碼,約40億元,以及10億元普發現金之行政作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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