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存下小積蓄 這筆錢家屬放10年不領就充公
投保勞保的勞工如果適用「勞退新制」,個人退休金專戶中的退休金在退休時沒領或沒領完,但勞工本人在60歲前就身故,有些家屬可能忘記要把過世家人生前存的退休金領出來,勞保局提醒,這筆錢領取期限有10年,過了沒領就會充公。
上萬件沒來領 金額多在千元以下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規定,多數退休勞工在60歲後才能請領自己從勞退新制的個人退休金專戶中存的退休金,不過少數人60歲前就身故,依照規定,家屬可以請領死亡勞工生前存的這筆退休金,但很多人沒領。
勞保局2024年初曾統計,勞工60歲前死亡超過2年,遺屬沒來領取退休金的案件有1萬6803件;死亡8年沒有來領取的有2549件。
勞動部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表示,遺屬的請求權期限從亡故的勞工過世起有10年可以請領,多數請求權超過時效沒來領的案件中,有半數以上金額在5000元以下,最多數的是金額在1000元以下。
沒子女、錢太少、拋棄繼承 都是可能原因
楊佳惠說,勞保局推測,遺屬沒來領過世家人生前的退休金,可能的原因包括認為金額太少不想領,也有的是勞工生前沒有子女,或是家屬之間很少聯繫,或是勞工生前有債務,家屬拋棄繼承權。
勞保局通常會在當事人過世、遺屬請領勞保死亡給付時,註記有勞工退休金可領,藉此提醒家屬別忘了請領;如果當事人亡故2年後還是沒人來領,勞保局會主動發函通知家屬,並附上申請書;如果當事人過世8年後還是沒來領,勞保局會再度發函通知。
勞保局會發函通知
楊佳惠說,現在詐騙猖獗,勞保局的書面通知可能會被家屬當作是詐騙不予理會,因此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勞保局提醒,遺屬對於亡故親人的勞工退休金請求權有10年的規定,是從《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生效後實施,基於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民國103年5/16起(含)以前亡故的勞工的退休金,遺屬的請求權只有5年,103年5/17起亡故的勞工,遺屬請求權的時間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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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