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19歲女友奪刀失手 刺中男友心臟噴血不治
桃園市一名19歲林姓女子與羅姓男友在租屋處爆發激烈口角,期間羅男情緒失控,持彈簧刀揚言輕生。林女見狀急忙上前奪刀,雙方拉扯推擠之際,刀刃不慎刺入羅男左胸,導致心臟與肺部嚴重受創,大量出血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林女行為屬過失致人於死,依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在2024年2月28日凌晨1時許,林女與羅男在租屋處爭吵,情緒激動的羅男手握彈簧刀反握,刀刃朝向胸口,揚言結束生命。林女擔心男友自殘,伸手去搶,兩人同時握著刀柄互相拉扯推擠,過程中刀刃劃破羅男外套並深深刺入胸口。羅男當場大量吐血,左心室破裂,胸腔內出血量高達800毫升以上,最終在送醫後一小時內宣告不治。
林女在警詢時供稱,自己以為只是劃破外套,並未傷及身體,轉身想打電話給羅男表哥求助,沒想到回頭發現羅男已痛苦倒地,她立刻報案並依救護人員指示協助止血。但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她改口稱刀子是羅男自行插入,與先前供詞矛盾。
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羅男胸口傷口長約7公分,深度達11公分,符合拉扯推擠過程中刀子刺入的情況,不可能是單純自插造成。且羅男表哥也證稱,林女交保後曾坦言是自己搶刀時「拍」到刀子,才導致男友受傷。法院因此認定林女翻供不可信。
雖然林女事後翻供,但她第一時間向警方到案自首,法院仍視為自首並予以減刑。考量林女僅有國中肄業學歷、在夜市工作,且需獨自撫養一名未成年子女,加上其並非蓄意行兇,而是因一時驚慌失措導致意外,法官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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