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盜照威脅人身安全 求助警這樣回
[NOWnews今日新聞] 2025年7月,台中1家5口疑誤信黃金投資詐騙、因沉重債務壓力集體輕生。2024年12月,台北內湖1對母女,因投資詐騙損失約1200萬元,留下遺書後輕生。詐騙集團迫使被害人走上絕路的案例層不出窮,政府打詐究竟有何成效?《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被害者、警方、政府官員與學者,盤點詐騙集團手法與查緝過程中的痛點、量刑與法規出現的盲點,揭開台灣「刺『詐』之戰」中,難以解決的結構性問題。
「其實我接受採訪也很害怕,因為這是一件惹怒他們的事情!」在台北市天母開設瑜伽教室的陳小姐,語氣平緩卻道出2個月以來惶惶不安的心情。2025年6月接獲網友私訊,通知她照片遭人盜用,陳小姐立刻到派出所備案,並將三聯單張貼在粉絲專頁,提醒網友勿上當,卻遭到詐團瘋狂反擊。
▲陳小姐遭到詐騙集團盜用照片,報案後將三聯單貼在粉絲專頁提醒網友,卻遭到對方留言威脅人身安全。(圖/記者王郁勳攝)
「妳最近小心一點,祈禱妳的警察叔叔保護妳~」、「我下一步就對妳身邊人下手~」、「等哪天不高興了,你會看見我的,那也是妳第一次也會是最後一次」。詐團用不同帳號「軍力展示」,三天兩頭傳送這些語帶恐嚇的私訊。陳小姐更發現,這些帳號創建時間都在十幾年前、好友人數兩三千人,根本無法判斷是真人還是網軍或詐騙帳號。她身心俱疲,但求助警方卻得不到積極協助。「他只是留言恐嚇你,網路上神經病很多,這個沒有辦法抓。」陳小姐轉述員警的回應,語帶無奈地說,難道非得等到她被殺,警方才能抓人嗎?
▲盜用陳小姐照片的不法分子留言恐嚇,求助警方卻得到「沒辦法抓」的回應。(圖/當事人提供)
向Meta索資難 詐欺恐嚇等輕罪偵辦不易
詐團之所以如此囂張,就是因為充分掌握陳小姐PO在facebook、IG的各種資訊。除了透過粉絲專頁查到瑜伽教室的地址,就位在派出所斜對面,也試圖盜取陳小姐的帳號。「有幾天我的臉書無法登入,因為他們在試我的密碼跟檢舉我,他們有駭客能力,而且監視我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從私訊內容研判,與陳小姐對話的應是中國出身的不法分子,但人身安全不能賭,朋友送她球棒與辣椒水防身。「如果偽裝成學員來到教室,我根本沒辦法防範,這是最恐怖的地方。」
▲朋友特地送球棒與辣椒水防身,陳小姐感嘆,台灣打詐一直存在結構性問題無法解決。(圖/記者王郁勳攝)
警察大學國境警察系教授柯雨瑞分析此案表示,陳小姐的照片遭到不法分子盜用,可能會被用在情感或投資詐騙案。他從實務辦案經驗認為,警方若要調查恐嚇者身分,就必須發文給facebook母公司Meta。柯雨瑞進一步指出,Meta會站在保護用戶資訊的立場,審核來函索資的每一項案件,陳小姐的案件屬於刑法305條的恐嚇罪,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的輕罪,即便發出公文,恐怕都會拖上半年、甚至結案都不見得會回覆。
具有檢察實務經驗工作者所組成的臉書社團《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曾分享地檢署向facebook調閱資料的程序,包括殺人、擄人勒贖等11項,facebook會積極配合。但網友常見的妨害名譽、或像陳小姐一樣遭到恐嚇呢?該文章指依據法務部與facebook達成的協議,妨害名譽與恐嚇都涉及言論自由問題,facebook原則上「不提供相關資料」。
「其他國家,尤其像中國,警察只要調閱網路犯罪資訊,業者一定要配合警方。但台灣對於這些外資企業完全沒有任何強制力!」陳小姐感嘆,台灣的刑罰太輕、對於網路業者的約束法規也不完善,犯罪集團正是利用台灣法律漏洞以及大多數人怕麻煩惹事的心態,才會如此猖狂。
負責受理的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回應,恐嚇罪並不在與facebook協議範圍內,無法要求對方提供資料,該案已函送地檢署,若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將會請台北市刑大做後續的科技偵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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