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大會前 各國減排步伐仍太小太慢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2015年《巴黎氣候協議》的條款,簽署國領導人做出承諾,將全球平均氣溫上升的幅度控制在低於2攝氏度的水平,並努力將其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
聯合國氣候事務負責人斯蒂爾(Simon Stiell)表示,“雖然行動的方向每年都在改善,但我們迫切需要加快速度,並幫助更多國家采取更有力的氣候行動。”他表示,巴黎協定正在取得切實進展,“但必須更加迅速、更加公平地繼續推進”。
各國同意每5年更新其目標並進行通報。最新提交更新的截止日期已過,各國現在面臨的壓力是宣布何時擺脫化石燃料。煤炭、天然氣和石油燃燒排放的氣體是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現在就已能感受到,干旱、洪水、風暴和致命高溫越來越頻繁地發生。
11月10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0次締約國會議將在巴西貝倫市拉開帷幕。直到目前,只有65個國家正式提交了更新後的氣候目標。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分析表明,如果簽約國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計劃,到2035年,每年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數量將比2019年的水平減少10%。然而,將全球變暖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溫度高1.5攝氏度,需要減排2019年基礎上的60%。
已錯過全球氣溫升幅為1.5攝氏度的目標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接受英國《衛報》獨家采訪時表示,全球氣溫升幅超過商定的1.5攝氏度,已是“不可避免”。
他說,“讓我們認識到我們的失敗。我們已無法避免未來幾年氣溫升幅超過1.5攝氏度,這是事實。超過1.5攝氏度,將帶來毀滅性的後果。而一些毀滅性的後果已經達到臨界點,無論是在亞馬遜地區,還是在格陵蘭島,或是對於西南極洲而言,以及珊瑚礁。”。
歐盟、中國和印度等排放大國尚未正式提交減排目標。
歐盟於9月發布了一份意向聲明,計劃將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66.25%至72.5%。世界資源研究所歐洲區域主任範費爾德霍芬(Stientje van Veldhoven)表示,這份聲明顯示出前行的目標,但傳遞出的信息令人困惑,“這可能削弱投資者信心,損害就業、能源安全和競爭力”。
中國承諾不足 一些目標已提前實現
根據UNFCCC的最新報告,中國目前約佔全球碳排放量的29%。今年9月在紐約舉行的氣候周期間,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宣布,計劃將排放量在峰值基礎上減少7%至10%。這是中國第一次具體承諾削減碳排放量,2020年,中國宣布要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達成“碳中和”。
但有專家認為,相較於中國在干淨能源以及綠色能源方面取得的進展與成就,這次的宣示顯得過於保守。盡管批評人士認為這一承諾過低,但有分析人士告訴德國之聲,中國很可能會實現甚至超額完成承諾。新氣候研究所(NewClimate Institute)的氣候政策分析師Norah Zhang對路透社表示,中國往往承諾不足,她說,中國提前6年實現了2030年擴大風能和太陽能發展的目標。
其他正式提交減排承諾的排放大國,如澳大利亞和日本,因未表現出更強的減排決心和公平承擔的份額而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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