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出爐!國健署公布首波加熱菸結果!2家業者、14品項有條件通過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加熱菸等指定菸品需經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方可販售,國健署今日公布最新審查結果,其中包括菲○○○公司的8個品項、傑○○○公司的6個品項有條件通過,國健署要求業者須落實青少年及孕婦保護措施,定期委託公正第三方進行調查報告並提交國健署,並在發現不良事件或風險時第一時間回報,且製程有任何調整,均須重新送審,若有違反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菸害防制法」於前(2023)年3月修法完成後,明定全面禁用電子煙、嚴管加熱菸,且包括加熱菸在內的「指定菸品」,需要通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方可上市販售。
根據國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專區公布的審查情形,目前計有7家業者提出申請,國健署指出,經衛福部審慎評估,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未來將針對加熱菸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菲○○○公司的8種煙彈及其搭配的3項組合元件、傑○○○公司的6種煙彈及其搭配的1項組合元件,經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審慎逐一品項申請案審查,以及衛福部審慎評估後,發給有條件通過核定函。
羅素英表示,對於這次有條件通過核定的業者,國健署要求落實青少年及孕婦保護措施,包括不得販售菸品予未滿20歲青少年及孕婦等,國健署除透過流通稽查,也會以神秘客等方式監測業者落實情況。
另國健署也要求業者委託公正第三方進行上市後監測與研究計畫,且需在充分的經費與樣本數的情況下進行,每年須提交盛行率調查、不良事件、新發生成癮資料、國外風險資訊,以及易感族群調查、未滿20歲及初次使用相關數據等,且需完備不良事件通報研析。
羅素英也指出,若業者發現新的成癮或風險因素,需第一時間告知國健署,且若製程有任何調整,均須重新送審,另尚有不得使用誤導性詞語、依法落實相關標示等要求,倘若業者有任何違反前述條件或菸害防制法相關作為,國健署都會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此外,羅素英強調,國健署今日有條件通過加熱菸品,不代表民眾目前手中通過各管道取得的加熱菸品就地合法,業者今日收到行政處分通知後,須落實相關標示與包裝調整、警示圖文等才能上市販售與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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