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侵犯繼女姐妹10年還偷拍!1離譜理由求輕判
社會中心/周孟漢報導
侵犯未成年繼女,竟還以超離譜理由要求輕判!台中1名男子對2位還在就讀國小的繼女們產生歹念,不僅實施侵犯,還將過程及私密處拍下,面臨一共13項罪名,遭判處10年10月徒刑,男子提出上訴,沒想到竟以「這理由」求法官輕判的,超慘下場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指出,整起事件可回顧至2014年,這名男子盯上了2位繼女中,還在就讀小學的姐姐,不僅在客廳觸摸其身體,還在隔年對她進行侵犯;到了姐姐上大學時,還在去年(2024)4月至12月於住處對她3度侵犯,並持手機偷拍姐姐私密處。
除了姐姐外,男子就連妹妹也不放過,自2018年起,妹妹就讀國小時就多次觸摸其身體與侵犯,即便妹妹讀上國中、高中也依舊沒有放過,多次進行侵犯,且也同樣拿出手機拍攝過程及私密處,並在去年(2024)4至10月這短短半年內侵犯了多達4次。
整起事件直到去年(2024),就讀高中的妹妹告知學校並通知警方後,警方才終於查扣男子手機,並發現了2位繼女的相關不雅影像。男子被逮時一開始還否認犯行,到台中地院審理後,男子才終於承認,並依他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罪等共13罪,合併處他10年10月徒刑。
男子事後進行上訴,表示已和2位繼女們和解,也履行了第一期的賠償金額,並獲得其原諒,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並表示希望可以讓他「早一點回去照顧被害人及配偶」。在經台中高分院二審後,法官認為,繼父已和女兒和解,且也支付第1期賠償共100萬元(和解總金額不詳),兼衡被告過去曾有公共危險、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前科,以及從事冷氣空調相關工作,須扶養配偶及家境勉持之生活狀況,因此改判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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