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普發現金? 行政院:最快9月啟動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拍板普發現金發放期程為特別預算案通過後1個月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政院人士表示,新法提供7個月領取的時間,讓民眾有更充裕的時間安排領取,比原條文要求限時2個月內就要領取完畢,更為便民。如果朝野有共識,立院9月上旬完成法制化程序,行政團隊有望9月就能普發現金。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昨質疑「此次普發現金居然要『準備7個月』」,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調,有關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討論案相關內容,行政院已於昨天11時42分召開院會後記者會當中說明,並同時將修正條文提供與媒體,12時40分便將修正條文公布於行政院官網。
李慧芝說,韌性特別條例第9條修正部分已明確說明是在「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也就是說,準備時間是在特別預算公布後的「1個月內」,絕無「準備7個月」的狀況,建議李彥秀可至行政院官網瞭解條文內容。
政院人士指出,有人錯誤批評普發現金要花7個月時間,實際上行政團隊將壓縮行政流程時間,特別預算案一旦通過1個月內就能發放。
政院人士解釋,前次普發現金6000元,從籌辦到公布共耗時2個月開始發放,這次是財政部必須在特別預算案公布後1個月內,就讓民眾可以自由選擇喜歡的管道領取普發現金。參照過往經驗,包含3倍券、5倍券、普發現金的領取時間,都有6個月到7個月時間。
政院人士強調,若朝野對普發現金有共識,立院如能在接下來1週至2週內通過攸關普發現金的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相信行政院也能儘速在8月底前就提出韌性特別預算案,而一旦立院9月上旬完成法制化程序,行政團隊有望9月就能普發現金,讓民眾儘早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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