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國攜酒別超量!基隆銷毀2千瓶 攪拌機一開…沒得喝了
很多民眾出國會買外國高價酒、紀念酒回國,但不少人超量未申報在通關時遭海關發現沒入,面臨銷毀及裁罰命運,得不償失。基隆市政府昨銷毀一批查扣酒類2193瓶、896升,在環保局資源回收廠全部壓碎,一時之間酒香四溢,但轉瞬間都成汙水。
基隆市政府財政處、政風處及主計處等單位昨執行私劣酒品銷毀,為民國112年到114年查扣酒品,共2193瓶、896公升。銷毀酒品來源有民眾回國夾帶酒品未經申報、進口公司短漏報、市府市面查獲商家販賣逾期酒品,還有港警查獲船員攜帶私酒出港哨等。
銷毀過程全程錄影,酒類送到環保局資源回收廠後先解開封條,接著由起重機將一箱又一箱的酒品從貨車卸下,分類後由清潔人員先將瓶子壓碎,各式酒類混在一起集中銷毀。
清潔人員說,很多都是包裝精美外國名酒、紀念酒,但全部倒入攪拌機碾碎,一時玻璃四散,酒香四溢。
基隆市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科長蕭凱云說,只要是沒入查扣的酒類,都會定期壓碎破壞處理,達到無法使用程度。正值暑假出國高峰,呼籲民眾回國時購買酒品超量部分依法申報,並拒絕購買來路不明的私劣菸酒。
關務署基隆關表示,入境旅客必須滿18歲方可攜帶自用酒類產品,攜帶自用酒類1.5公升(不限瓶數)以下免稅,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可直接走「綠線檯」通關免向海關申報,如攜帶超過自用酒類免稅數量,入境時應走「紅線檯」並向海關主動申報。
旅客於酒類5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限量內,扣除免稅酒數量,可向海關申請補稅放行,超過限量者應檢附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依法向海關申報進口,或就超逾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基隆關說,入境旅客倘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未向海關申報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由海關沒入並裁處罰鍰。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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