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假怎麼請?有薪水嗎?一次解答9大疑問
本文帶你一次看懂:什麼是家庭照顧假?哪些情況可以請?要開證明嗎?最多能請幾天?請假期間薪水怎麼算?
家庭照顧假三大重點:
- 當家庭成員因打疫苗、或嚴重疾病及重大事故,須有人照顧時,可向公司申請。
- 即使未結婚的同居人,也符合家庭成員的資格。
- 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可請7天,與事假合計不得超過14天。
什麼是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源自《性別工作平等法》,用意在於讓員工同時兼顧家庭與職場,當受雇者的家庭成員因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由受雇者親自照顧時,就能向公司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成員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家庭照顧假是基於照顧家人而有的假,因此第一步需釐清怎麼樣才算「家庭成員」。但事實上,現行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勞動部認為應依個案認定,以免限縮立法意旨,不過基本上,目前多引據《民法》第1123條規定:只要具備血緣關係的「親屬」、同住一家的「家屬」,以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的「視為家屬」者,都算家庭成員。
換言之,家庭成員可分為以下三類:
具血緣關係之親屬:如子女、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等。
同住一家的家屬:公婆、岳父母。
非親屬或家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人:包括情侶、夫妻、同志或跨性別伴侶。
須注意的是,假如只是住在一起的室友或朋友,因為不符合「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不在可請假的範圍。
什麼情況可以請家庭照顧假?
根據《性平法》的請家庭照顧假規定,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 預防接種:家人需施打各類型疫苗。
- 嚴重疾病:家人需手術、住院、或遭遇車禍時。
- 重大事故:停課但沒停班,沒人可照顧小孩時。
需要提前申請家庭照顧假嗎?
家庭照顧假的申請時間具有相當的彈性,主要考量到家庭照顧需求往往具有突發性和緊急性。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雇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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