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客服盜刷客戶信用卡688萬 遭金管會裁罰1200萬元
金管會公布最新裁罰案,指出國泰世華銀行黃姓前客服專員涉及盜刷客戶信用卡,影響客戶數18人、總盜刷金額達688萬元,金管會認定該銀行未完善建立信用卡客戶資料變更、申請掛失補發等控管機制,內控制度有所缺失,依違反銀行法規定裁罰國泰世華銀行1200萬元。
客戶申請停卡卻變成掛失補發,客服盜刷客戶資金得手
整件案情的緣由起於,國泰世華銀行一名黃姓客服專員從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間,以職務之便擅自替客戶申請補發信用卡,並於申請後、發卡前將客戶通訊資料變更為本人資料,再以客戶信用卡於國外網站刷卡儲值到他本人及其親友該網站帳號,再輾轉匯回其帳戶等手法盜刷客戶資金。但受害客戶並不知道自己被發了新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受訪時指出,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客戶向該行表示要停卡,但這名專員卻是自己進到系統,改成替客戶辦理掛失補發新卡,並且把客戶的資料變成自己的資料,導致受害客戶並不知道自己被發了新卡。
金管會針對該情事認定,國泰世華銀行未完善建立信用卡客戶資料變更及申請掛失補發的控管機制,且未有相關機制確認持卡人確實有進線要求執行,導致黃員逕行以多組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或使用無效手機號碼進行變更,以規避系統檢核及使該行無法有效通知客戶;亦利用權限將客戶申請停卡改為掛失補發,或鎖定久未用卡的客戶,逕自申請掛失補發信用卡,並將補發信用卡寄至黃員事先變更的通訊地址。
國泰世華銀行近2年來第3起,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
另外,黃員也逕自調整當月繳款最低金額,利用調整繳款金額掩蓋其舞弊行為,也顯示國泰世華銀行未完善建立信用卡繳款金額調整的控管機制;除此之外,黃員可輕易隨機以姓名查得客戶信用卡申請書資料的身分證字號,據以登入客服系統查看客戶的信用卡使用情形,顯示系統未設嚴謹控管機制,才讓黃員能篩選特定特徵客戶進行舞弊。
至於為何裁罰1200萬元,金管會指出,近3年來國泰世華銀有2件挪用客戶資金的案子,分別是在2023年12月、2024年3月,而這次則是第3起,等於連續3年有3件,顯示該銀行的內控管理需要檢討,因此核處金額相對較重的1200萬元。
金管會新聞稿也提到,要求國泰世華必須依比例原則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相關人員的責任、檢討客服業務流程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並提報董事會認可後函報金管會,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此外,本案也將提報銀行公會,客服人員規避銀行內部控制相關手法進行討論。
對此,國泰世華銀行表示,本案件為本行主動發現,且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展開內部調查,清查與聯繫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並保障客戶權益不受影響,同時依規通報主管機關;對於金管會的裁罰意見,本行虛心檢討,先前已解僱涉案員工,及依法追究其相關刑責,本行並已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強化,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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