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遺產3-2】張國煒媽媽參戰了!二房妻子李玉美加告「分割遺產」 北院調解破裂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預立「密封遺囑」,將身後的存款、股票和不動產獨留給二房么兒張國煒,詎料他2016年初過世迄今,遺產問題依然懸而未決,大房、二房子女爭訟不斷。如今,向來低調的二房妻子李玉美也跳出來參戰,李玉美去年底向台北地院控告所有繼承人要求「分割遺產」,希望幫獨子張國煒解決紛擾。據悉,北院家事庭今年曾兩度開庭調解,但全案宣告破裂,雙方正式對簿公堂。
**據了解,李玉美趕在去(2024)年最後一天(12/31),委託律師秘密向北院家事庭提起「分割遺產」訴訟,李玉美以張榮發配偶身分對所有繼承人(包括大房4名子女及張國煒)提告,主張應該按照張榮發的遺囑執行。
由於家事案件採用調解先行的制度,北院今年曾兩度召開調解庭,除了大房次子張國明缺席以外,大房長女張淑華(已歿)的一雙兒女、長子張國華、三子張國政均有委任律師出席。不過,兩度調解都失敗,目前正式進入訴訟。**
據了解,李玉美的立場是按照遺囑執行,張國煒委任律師林文鵬說,其他繼承人可能也會主張保留「特留分」(編按:在有遺囑的情況下,《民法》為繼承人保留的最低繼承比例,通常是應繼分的1/2或1/3。 ),他表示,如果不採「特留分」的方式,可以依照「應繼分」(編按: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民法》規定按比例分配遺產)來分配。
林文鵬解釋,如果是採取「應繼分」方式,就由二房妻子李玉美及獨子張國煒、大房4名子女等6人「均分遺產」,大家各自拿到1/6,即使大房長女(張淑華)已經過世,但其子女仍可以各自繼承1/12。他說,李玉美這次跳出來打「分割遺產」的訴訟,就是希望由法院直接做出司法判決,解決多年爭議,原則上,如果繼承人對於遺囑沒意見,法院應該會照著遺囑下去判,這是解決遺產狀況的最重要一步。
他強調,李玉美會提這個訴訟,原則上就是主張每一份遺產均按照「特留分」來分割,由於本案有遺囑,張國煒有權先分得一半(6/12),二房的李玉美、張國煒及大房的4名兄姊等6人則各自分得1/12,張國煒最終可以拿到7/12。
張榮發的遺產包括存款、股票和不動產(房地產)。林文鵬解釋,分割遺產的訴訟可以分為「原物分配」、「變價分配」,如果是「原物分配」的話,例如,房地產的話就看繼承人各自拿多少持份,分配時相對單純;如果是「變價分配」的話,有些東西要變價(拍賣),有些又不用變價,執行起來相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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