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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機車放北市停車格…他卻慘吞600元罰單 官方曝關鍵原因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生活中心/朱祖儀報導

有網友抱怨,自己停進機車格內還是收到罰單。(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車流量大,停車格一位難求。但近來有網友抱怨,自己車子明明停在停車格裡面,結果還是被開單,後來才知道自己停到「限時停車格」,讓他非常生氣。文章曝光掀起討論。

原PO在Threads透露,自己騎著共享機車在台北找停車位,最後終於在信義區松智路上找到位子,沒想到停妥之後,竟收到600元罰單,上面寫著「停車時間不依規定」。後來才知道自己停到限時停車位,他氣得直罵,「那段時間不能停車,我就問『停車格畫了可以拿來幹嘛?』」

不少網友表示,「就限時停車格,沒毛病,只能臨停,不可以久停」、「好慘,所以GoShare不能停這種限時段停車格」、「我記得GoShare跟WeMo的使用條款上,應該有寫不能在時段限制的停車格還車,所以我的確會避開」、「沒關係啦!有很多人跟你一樣去停警用機車專用停車格,被開單也在那邊抱怨的。」

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網站指出,機車限時停車位提供機車每次停放20分鐘,並得延長1次。車輛進入同1格位停放時,於首次停放時間內(即0至20分鐘)將提供收費0元之免費措施、第2次停放(即21至40分鐘)則收費20元,超過2次停放達40分鐘者,則執法單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另提醒民眾,限時停車格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機車月票」及「電動機車停車免費」等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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