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確定「普發現金不排富」 卓榮泰喊話藍白:合理審查
美國自8月7日對我國加徵20%對等關稅,立法院日前三讀《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行政院今(14)日拍板該條例修正案,增訂「強化電力系統」為韌性措施項目、並將總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至於各界關注的普發現金,先前傳出可能納入排富條款,而政院所提的修正案拍板「不設門檻」,僅將發放期程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為配合關稅談判發展,即時支應所需,行政院今(14)日通過本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新增「強化電力系統」為強化韌性措施項目,確保產業所需穩定的電力系統。至於台美關稅談判持續進行,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及早規劃編列特別預算額度,擴大產業支持範圍,加強對產業的支持;回應產業訴求,確保供電穩定,爭取預算強化電力系統,及配合加強關懷弱勢與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提高預算規模至新臺幣5,900億元。
至於「發放現金」部分,修正案僅調整措施執行期限,行政院參照前次經驗需時6個月,因此修正案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等文字,修改成「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行政院舉辦院會後記者會,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於會中表示,台美間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即時支應所需,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應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的額度,以配合關稅談判進度,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支援各產業需求,並依產業穩定所需,增列強化電力系統項目。
卓榮泰強調,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提供關懷服務,強化民生韌性,本修正案編列發放現金作業所需相關經費,並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間,以確保發放現金作業依法可行。另外,修正案經費上限為5900億元,可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為妥善因應國際情勢,卓榮泰請各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法案修正程序,以強化國家韌性,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支持。
卓榮泰另也提到,這項特別條例,希望能循昨日「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的模式,期盼立法院在今日行政院會程序後,能以同樣模式由進行審議跟合理審查,在行政院、立法院朝野各個黨團共識下,能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這兩個法律案,讓行政院能以此來盡速編訂預算。卓也向立法院各個黨團的表達最高感謝,欣慰能就此建立一個兩院互動的模式,並強調這不是新模式,而是憲法及法律所賦予兩院,應該與履行和餞行的模式,但卓對此仍予以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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