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迷憂「營安條例」 顧立雄:單純拍戰機起降無虞
國防部「營安條例」於8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未經許可拍攝營區或軍事設施最高可罰15萬元,引起航空愛好者的高度關注與焦慮。近期在松山機場和嘉義空軍基地周邊,已有航迷因拍攝飛機起降而遭勸離。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若僅是單純拍攝戰機起飛,沒有涉及窺探機密或影響軍事安全,不會有觸法疑慮。交通部也發布圖卡說明不能拍攝到營區。
在新法實施後,許多航迷表示拍攝行為變得更加保守。一名賀同學的航空迷分享,他6、7月曾在松山機場附近的飛機巷拍攝時遇到警方盤查,警方表示這是因為他使用長鏡頭對機場內部進行拍攝。賀同學擔憂地表示,現在拍攝飛機落地時,相機跟隨飛機移動的過程中可能會觸及法律,但他也不確定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有民眾說拍攝時保持自然,不要太過刻意,也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另一位航空迷阿如也分享了在嘉義基地外拍攝F-16戰機時遇到保防官和警察的經驗。當時警方詢問保防人員是否看到相機內容,以及是否有觸犯營保法的情況。阿如強調,航迷拍攝時最注重的就是安全,但現在拍攝變得非常保守。畢竟一旦被認定損害軍營安全,最高可被罰15萬元。
對於如何明確定義合法拍攝範圍,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單純拍攝戰機起飛,如果沒有涉及故意窺探機密或影響軍事安全,就不會有觸法的疑慮。國軍在頒布新法後,曾提供六大軍用和軍民混用機場的軍營範圍地圖,以協助民眾了解拍攝界限。對於松山機場等軍民混用機場,民用部分的拍攝不受限制,但軍事營區範圍則不允許拍攝。
然而,全球防衛雜誌採訪主任陳國銘指出,有關是否有偵查動機的判定,都由軍方決定,這可能讓民眾覺得軍方同時扮演球員和裁判的角色,但他也認為在營區外直播並不適當。國安紅線需要被尊重,但合理拍攝與偵察行為的界定仍在摸索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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