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區私立幼兒園傳虐兒 北市教育局說重話
[NOWnews今日新聞] 北市再爆虐兒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北市議員張文潔今(28)日與受虐孩童家長舉行記者會,揭露今年2月起,萬華區某幼兒園陸續傳出虐兒案。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已逐一查看該園共約40個上課日、約320個小時之監視器影像完成調查,全案就其違法部分皆已從重、從嚴裁處累計共97萬3,500元。
家長李媽媽表示,開學沒幾天就發現孩子腿部有多處不明瘀青,李媽媽甚至痛哭表示,調閱監視器親眼看到孩子被老師掐脖子搖晃、摔到地上、踹頭、餵食廚餘。
北市教育局指出,今年3月10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命行為人停職靜候調查,第一時間保存工作紀錄器影像等證據,並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3月中旬至4月下旬召開16次監視器調閱檢視畫面,經清查該園40個上課日、約320小時之監視器影像後,認定呂姓助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行為屬實,於5月上旬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提報北市認定委員會作成決議,裁處呂姓助理教保員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公告於本市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確保資訊公開。
教育局表示,調查過程中,查閱工作紀錄器發現隔壁班2名人員涉有違法對待幼兒行為,遂主動納入調查,分別裁處其中1名郭姓助理教保員亦為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蕭員處1萬元罰鍰,全案皆於5月中旬完成裁罰及公告,台北市政府強烈譴責任何違法對待幼兒的行為,並宣示強力執法的決心,全案就其違法部分皆已從重、從嚴裁處,累計罰鍰共97萬3,500元。
針對家長表示其子女此前曾有瘀傷情形,該幼兒園雖表示係因幼兒於運動過程中不慎受傷所致,惟無相關通報紀錄,未落實安全管理規定,教育局依幼照法第59條第1款規定處其3,000元罰鍰。該園完成社政通報後,本市家暴防治中心亦派案社工進行兒少保護家訪,以了解幼生身心狀況及其所需資源協助,並非懷疑家長家暴,特此澄清。
教育局表示,本案家長因與該園發生退費相關爭議,部分受害家長仍有托育需求,部分家長則選擇退費、離園,協調過程中衍生民事糾紛。後續於6月9日接獲1名家長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後,即於6月12日請該園依規處理,並於7月7日函復家長消費爭議處理情形,並告知家長後續可再向消保官提起申訴等相關權益。本局重申,依據定型化契約,園方不得任意將幼生退園,縱發生不當對待案件,倘幼生有托育需求,園方仍須履行提供教保服務之義務,至契約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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