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兒童托育法 監管雲是否入法引爭議
立法院今天(18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其中行政院版本草案第30條,規定將全面推動托育監管雲,朝野三黨立委對此表示支持,不過有教保團體認為,監視影像上傳雲端,有侵犯教師與孩童隱私的疑慮,然而對於被害家長團體而言,監管雲入法,能為孩子的安全多一層保障。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 周道君:「對於這個托育機構,應該去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而且要保存最低的年限。」
立法院18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其中第30條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器,並將影像資料做雲端備份,避免遺失或遭破壞,這項關於未來「監管雲」該如何設置的關鍵條文,獲得朝野立委認同。
民進黨立委 郭昱晴:「當發現的時候,其實有一些比較嚴重的一些個案,可能都已經超過這個30天,影像的一個紀錄的一個期限了,所以我才會希望說,這個是不是可以拉到60天。」
民眾黨立委 陳昭姿:「對居家或到宅的這個托育等等,這個非機構內的托育的服務情形,是否也要適用監視相關,那個相關的這個規範,那如果沒有的話,那是不是還有一些相對應的管控。」
未來監管雲影像資料,保存天數、負責機關、調閱時機,以及居家托育如何規範,尚待後續討論,然而有教保團體質疑監視器畫面上傳雲端,存在網路資安風險,同時可能侵犯教師與幼兒隱私。
中華國際幼兒文教聯合總會總會長 黃祈榮:「如果被駭客用到呢,那所有小朋友的肖像權,或者是老師的肖像權,如果被這些的有心之人拿到,而去做了一些不當的事,監管雲根本不是解決了問題。」
然而在3年前,9個月大的孩子,被托育人員以棉被悶死的受害家屬團體代表庭庭媽媽,特地出面強調,將托育中心監視影像,做好備份管理事關重要。
受害家屬團體代表 庭庭媽媽:「凶手是誰,還有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女兒喪命,就是因為有監視器(畫面),監管雲的目的,其實是在於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可以以客觀的方式,釐清、查明事實的真相。」
監管雲究竟該不該入法、如何規範,各界看法不一,但守護每個孩子平安長大,則是全民共識、不容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