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立院報告風災特別預算 盼早日通過、全力災後復原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於立法院實施「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專案報告指出,丹娜絲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列新臺幣600億元,用於農業設施、電力系統等9項災區復原重建,全數舉債支應;盼立法院早日通過審議,以期全力推動災後復原,協助國人早日重建家園,讓生活儘速重回常軌。
卓揆今日下午率領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及相關部會首長赴立法院報告「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卓揆提到,行政院依「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編製完成本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600億元,期程從今年8月19日到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114至116年度分別 編列191億元、316億元及93億元。
其中,農業部編列203億元、經濟部187億元、交通部69億元、原民會46億元、內政部38億元、環境部16億元、教育部4億元、文化部3億元、通傳會3億元、工程會1億元,另編列預備金30億元;所需財源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卓揆表示,這次特別預算案規劃辦理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9項,包括農路、畜舍、倉儲、農業機具等農業設施101億元;輸配電設施、備援系統等電力系統110億元;基地台、衛星備援等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3億元;住宅修繕、學校、公務設施等家園及公共設施48億元;河川治理、排水系統、海岸防護等水利設施111億元:橋梁、邊坡防護、交通設施等89億元;災後廢棄物清理、疫情防治等環境衛生復原15億元;含農損補助、產業振興的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編列89億元;籌設復原重建辦公室1億元。
卓揆說,這次特別預算編列600億元,加計為使救災工作迅速推動,辦理緊急救助等具時效性項目,由各機關在原編相關預算及移緩濟急調整支應61億元,以及動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家園復原慰問金、復原上工津貼補助金等32億元,這次政府投入救災與重建整體經費共693億元。
卓揆期盼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此特別預算案,使政府各項復原重建項目能夠儘速推動,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