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北院傳喚陳佳敏、王尊侃作證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傳喚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人員陳佳敏作證。王尊侃證稱,應曉薇曾有一次拿多張支票給他,稱支票是沈慶京要捐款給多個協會。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應曉薇被控利用可實質掌握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5個協會,收受沈慶京賄賂新台幣5250萬元,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並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洗錢起訴應曉薇,共計求刑有期徒刑16年6月,併科罰金共計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均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確定。
北院今天再度召開審理庭,提訊在押的應曉薇,並於上午傳喚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下午傳喚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作證,由檢辯交互詰問。
王尊侃表示,他曾任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理事長,期間只有他能動支協會款項,提領小額款項他會委託陳佳敏赴銀行處理,若是大額提款例如新台幣300萬元,他會陪陳佳敏去銀行,並在車上等著陳佳敏交付款項。
王尊侃說,應曉薇曾有一次拿多張支票給他,支票抬頭分別寫著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協會,應女告訴他,感謝沈慶京,這些支票是沈慶京給協會的捐款,是之前沈慶京與余老師說好要捐款,但之前沒有捐,現在捐款了,要他好好使用,不要辜負余老師。
王尊侃提及,應曉薇心疼他花很多錢在協會上,曾借他新台幣800萬元,平常就會還款給應女,其中在110年底時一次還款500至600萬元,還款總金額早就超過800萬元。(編輯:張銘坤)1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