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爭議 內政部將提草案3招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1日電)近期嘉義、桃園及台中陸續出現爛尾樓事件。內政部今天說,為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下週將預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修正草案,3項重點包括規範買方所繳價金應專用於工程興建等,後續送行政院消保處審議。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包括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地政司長林家正、國土署長吳欣修出席。
林家正表示,針對近期嘉義鉅泓建設、桃園高田營造及台中合總建設等陸續發生預售屋建案停工事件,內政部都即時督請縣市政府協助購屋民眾處理履約爭議,並轉請信託銀行暫停動支其所繳價金。
他說,會持續觀察、掌握市場是否有異常建案,並即時處理,目前初步來看包括高田營造、合總建設,都已經找到續建、接手的廠商。
林家正指出,為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保障民眾購屋權益,內政部預計下週預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修正草案」。
林家正表示,因預售屋買賣履約期間長,為避免建商在預售期間發生財務問題或工程延宕,導致購屋民眾損失,現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訂有5種履約擔保機制,目前建案多採用「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約占全部建案52%。
他說,這次修正主要針對這2種信託類型進行檢討修正,共有3個重點。首先是買方所繳價金應專款專用於興建工程項目,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就被用完;第二,買賣契約應載明受託機構信託專戶名稱及帳號,讓買方可將購屋款項直接匯入信託專戶,避免遭建商私自挪用。
林家正表示,第三,有些民眾會聽到銷售人員說「保證完工」等,但預售屋興建仍有風險,因此草案規定簽約時應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讓民眾充分了解建商提供的履約擔保機制及權益保障內容,並提醒其簽約前應審慎評估風險。
林家正說,一般預告期是2個月,但這次修法攸關消費者權益,因此會縮短,預告後就會送到政院審查。
他指出,因契約書很厚,消費者難以逐條審視,為讓消費者事先瞭解購屋重要資訊,將與不動產相關公會、消保團體合作,共同編製預售屋購屋手冊,提供消費者在購屋時相關風險說明,以提升對契約條款、貸款負擔情形及限制、履約擔保制度等重點事項的認識與警覺。(編輯:楊蘭軒)11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