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提案刪「串證」羈押 民眾黨團:因違背憲法無罪推定原則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遭劍青檢改痛批鼓勵妨害司法、包庇集團犯罪,若修法成功,將徹底黑化台灣;法務部今也召開記者會嚴正表達反對意見。對此,民眾黨團表示,維護「司法正義」與「程序正義」不應有所偏廢,落實基本人權的理念,更不應因身分、職業別而有差異。
民眾黨團指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改革羈押制度,係因按現行條文,檢方只需「臆測」被告「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即可向法院聲請羈押,且檢方常刻意保留不傳訊特定共犯或證人,再以有重要共犯或證人未到案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嚴重違背憲法「無罪推定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所要求之「羈押最後手段性」,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緩。
民眾黨團續指,此一重要的制度改革,在本黨團所召開的內部諮詢會議獲得法律學者專家支持,也與民進黨2008年及2012年二度提出,總統賴清德與副總統蕭美琴皆曾參與提案連署的「刑事訴訟法」修法如出一轍。
「難道當初賴清德、蕭美琴也是要縱放犯罪、黑化台灣嗎?」民眾黨團質疑,還是又再一次的綠能你不能?民進黨發言人甚至還出來秀下限說,當初賴清德提案係因應特偵組濫權云云,請問如今讓北檢淪為鷹犬的民進黨,怎麼有臉說出這種話?
民眾黨團痛批,至於所謂修法後會縱放詐團更是不知所云。民進黨9年執政下,台灣早已淪為詐騙王國,法務部不思檢討,只想著靠「押人取供」辦案,緣木求魚式的打詐,難怪愈打愈詐,連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都坦言不滿意,法務部有時間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操作,不如把時間拿來做正事。
民眾黨團呼籲,法務部與部分檢察官團體不要只為圖「辦案方便」,成為迫害人權的幫兇;更不要為了掩飾其成員的違法濫權,躲在聲明背後,藉由聳動偏激的言論,抹黑追求司法人權與程序正義的修法,否則只會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繼續探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