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公文「奉交下」是柯文哲交辦?市府參事:看章就知不是了
台北市政府參事陳志銘因曾任北市府正副秘書長,所以2021年間有身兼過都委會副主委,台北地院今(19)日上午也傳喚他來替京華城案作證。因檢方指控,都發局公文曾寫「奉交下」,質疑就是柯文哲親自交辦京華城案,結果,陳志銘說,他認為那只是承辦人員個人用語習慣,從印章就可以研判並沒有經過市長。
陳志銘說,秘書處機要組收了陳情之後,會將案件「分辦」出去,他們不像市長可以交辦。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乘勝追擊追問,都發局公文的「奉交下」是不是「狗腿」寫法?陳志銘當時只有笑笑,沒特別回答。
但當他作證離開後,媒體追問都發局「奉交下」到底是怎麼回事?外界都以為那是柯市長交辦。陳志銘說,沒有啦,奉交下是公務員簽公文的個人習慣,我認為只是這樣,有的人會這樣寫,有的人不會這樣寫。
媒體追問,但你很確定那個就是秘書處機要組那邊交辦出去的?陳志銘說,「辛章」啊,柯文哲的辛章就是秘書處機要組啊,柯市長本人他是「正章」啊,所以你要看授權章嘛「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第八顆章就是機要組,他認為,都發局的承辦人是看柯文哲的辛章,誤會是市長室的。
今天法庭上另一個焦點是鄭深元點名5月15日,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來法院作證稱「容積獎勵要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所有容獎就在那個範疇,其他都是創設,創設不合法律。」
鄭詢問擁有成大都計碩士陳志銘認不認同林欽榮的說法?陳志銘說他不認同,且實務上不是這樣,並舉「南港段策略型產業專用區」就是細部計畫給予容獎,強調給容積獎勵就兩個途徑,第一是「法律規定」,第二是「細部計畫」。
他解釋,細部計畫會寫的東西,正因為法律(土管條例)沒有,才要都委會審查,這種情形全國都有,並指細部計畫不需要指出是依據《土管條例》,否則有疊床架屋、多此一舉的問題,因為法律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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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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