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殺害律師!「蓄髮助癌童」自認「可教化」 死囚蕭仁俊聲請再審遭駁回
死囚蕭仁俊1996年強盜殺害年輕律師周德勝,2010年被判死刑定讞,他在獄中成為基督徒,素有「模範死囚」的稱號,近年更因「申請買充氣娃娃」、「蓄髮助癌童」躍上新聞。憲法法庭去年判決限縮死刑適用後,他向高院聲請再審、停止執行。蕭仁俊主張,他曾在審理期間和被害家屬通信數百封、牧師也出庭證稱他「有悔意」,確定判決並未考量他在監所的品行等,判處死刑不當。高院日前裁定駁回聲請。
奪命年輕律師,怕索命竟來這招
判決指出,綽號「瘋狗」的蕭仁俊和同夥廖家麟曾因盜匪和擄人勒贖案件入獄,兩人1994年假釋出獄後不知悔改,兩人夥同共犯楊錦昌(判8年定讞)陸續在雙北、嘉義犯下10多起強盜案。
廖家麟因為家人和年輕律師周德勝有金錢糾紛,鎖定周犯案,1996年1月9日、周德勝準備結婚前夕,兩人闖入周位於台北市仁愛路的律師事務所,不但搶劫其手錶、金項鍊、鑽戒,兩人逼問周提款卡密碼遭拒,害怕被認出來而萌生殺意,聯手用窗簾繩及領帶勒昏,再用蛇刀猛刺9刀致死。離譜的是,兩人非常害怕周德勝死後尋仇索命,基於迷信之下,竟用塑膠套封頭企圖消除死人記憶,行為令人髮指。
本案一、二審均判蕭仁俊、廖家麟死刑,最高法院10度發回更審,但12次的審理結果,僅廖家麟在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其他全數判處死刑,2010年9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但案件定讞迄今15年,兩人關押迄今未執行。
捐髮癌童、寫信家屬!他認自己「可教化」
不過,蕭仁俊成為基督徒後,個性大為轉變,他因性格穩定而有「模範死囚」的稱號,一度被台北看守所挑選為死囚鄭捷的舍友,鄭捷因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而成為死囚,於2016年5月10日伏法。
蕭仁俊近年來兩度登上新聞版面,他曾為了替獄友爭取「性需求權」向所方申請買充氣娃娃遭打臉;他也曾為了捐頭髮幫助癌童而提申請,所方原本拒絕,但他足足爭取兩年,最終獲准蓄髮圓夢。
而蕭仁俊的死囚人生獲得一線生機,憲法法庭去(2024)年度做出憲判字第8號,宣告唯一死刑違憲,另將判處死刑的門檻大幅拉高。他據此向高院聲請再審、停止刑罰執行。
蕭仁俊主張,原確定判決稱他「難認有教化可能」,但他曾在高院更八審提到,他和被害家屬曾有數百封的書信往來,牧師也曾在高院更九審時到庭證稱他「有悔過之意」。蕭仁俊也說,自己在判決確定後已在獄中成為基督徒,更為了癌症病童蓄長髮並捐贈頭髮。這些情況都證明他仍有教化可能性。
他認為,原確定判決沒有參考他從羈押後至今,在矯正機關裡的所有性行紀錄,也沒有就他能否矯治、再社會化等「更生可能性」進行專業的量刑鑑定,就主觀認定他手段兇殘、毫無教化可能與必要,進而判他死刑,判決顯有不當之處。
蕭仁俊主張,若考量卷內證據和他的主張,以及參考他在矯正機關的所有性行紀錄、未來囑託量刑鑑定報告等因子,他自認應有憲判字意旨說明的「應迴避死刑量刑事由」,具有可以「減輕」或「免刑」的情況,有機會獲得比原確定判決更輕的刑度。
蕭仁俊向高院聲請調閱自己從1996年1月24日羈押以來的所有所內紀錄(包含行狀考核表、性格考核表、性行考核計分總表、輔導紀錄表及接見明細等),另要求拷貝卷內他在現場模擬的1捲錄影帶、22捲錄音帶,他也要求由專業團隊進行「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鑑定。
高院打臉理由曝:不符合再審要件
不過,高院合議庭認為,蕭仁俊聲請再審的主要理由,是認為原確定判決沒有審酌或調查他是否符合去年的憲判字第8號判決及公政公約要求的「具有特殊的死刑迴避事由」(是否毫無教化可能、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等情形),都是在爭執原判決量刑的輕重,並未舉出足以影響原判決罪名或刑度的新事實新證據,因此,不屬於「再審」程序的救濟範圍。
合議庭認為,蕭仁俊聲請再審的主張為「量刑」事項,不符再審要件;至於他聲請調閱的證據,只是再次爭執原確定判決的量刑及已經審酌過的事項,不足以影響判決結果,因而沒有調查必要,據此裁定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聲請。
顯示全部
留言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