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霸凌案輕罰施暴者 評論:不能一關了之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國四川江油近來傳出一起校園霸凌事件,有14歲女孩在校外遭3名未成年女孩毆打、辱罵、脫衣服、輪番掌摑、被逼下跪挨踢等,霸凌者還囂張表示不怕報警,「又不是沒進去過,20分鐘就出來了」。相關影片在網路上瘋傳,警方通報稱,涉事的三人分別送專門學校矯治或批評教育,大批民眾不滿處理過輕,進行抗議,更演變成警民衝突。對此,澎湃新聞評論指出,「如果家長不願管、管不住,司法與社會也可以『教做人』。」
綜合媒體報導,中國四川江油一名15歲劉姓女學生,在7月22日時與另外兩人,把14歲的賴姓女學生帶到一廢棄建築內,對賴女進行腳踹、扇耳光、棍子抽打還逼迫其脫衣服、下跪。據說,打人打了整整四個小時,同行人在現場圍觀並拍下影片。
過程中可以聽到,受虐的賴姓女學生哭喊「爸爸會報警」,3名施暴者還囂張回應:「又不是沒進去過(警局),20分鐘就出來了!」
這段影片在8月2日時曝光,隨即引發議論。當地警方在4日上午通報稱,賴女僅受輕傷,僅對劉女及其同夥進行「批評教育」,責令監護人帶回家管教。
該通報曝光後,民眾怒火燃燒。當天數千民眾走上街頭前往江油市政府抗議,要求嚴懲施暴者。隨著事件持續發酵,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處置準則及法律約束力。
澎湃新聞發布評論文章指出,這次霸凌者囂張表示「又不是沒進去過(公安局),20分鐘就出來了」,言外之意代表法律拿未成年人沒辦法;前不久另一段未成年人霸凌視頻也出現過「我沒16歲,歡迎你報警」,同樣令民眾憤怒。
文章進一步指出,此次通報給出了兩種更具力道的處理方式:治安處罰和專門矯治。
分析指出,對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這次案例已經用執法實踐表明,根據實際年齡、具體情節,該進行治安處罰就堅決處罰,該送去專門學校開展矯治教育就堅決執行。
文章續稱,除此之外,還有民事責任可依法追究,且送進專門學校也不代表處置結束,要經過評估適合轉回普通學校就讀,方可向原決定機關提出書面建議,由原決定機關決定是否將未成年學生轉回普通學校就讀。「學好法律、用對法律、用全法律,未成年人欺凌未成年人的問題,就有的治,也治得住。」
最後文章表示,有些未成年人及其家長應當看到法律法規的更新與完善,也應當深刻認識到「霸凌他人」的危害性,以及對自身的長遠影響。如果家長不願管、管不住,司法與社會也可以「教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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