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死亡案件給殯葬業者 新北警涉收賄洩密 1人起訴 2人緩起訴
新北市警局勤務中心許姓、邱姓員警及樹林分局勤務中心陳姓員警,協助殯葬陳姓業者父子3人搶生意,涉將送醫不治的民眾個資外洩,業者以「領點數」為暗號,按月交付6萬元,3年多來,許員涉收賄234萬元,新北地檢署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許員;陳、邱2員因坦承犯行獲緩起訴1年,但須支付公庫8萬及3萬元。
起訴指出,陳姓父子3人在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從事殯葬業,陳父早年因兒子要借寄戶籍,透過友人介紹結識任職板橋警分局許姓員警,後來得知許員借調新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擔任執勤員,為取得第一手警方受理死亡案件訊息,自108年4月起,以每月6萬元代價行賄許員。
許員將110受理民眾報案所受理死亡案件訊息,用手機通訊軟體以「破門」、「自然」與案件地址傳遞給陳,陳則每月中以「領點數」為暗號,相約在市警局附近面交,許員3年多來共收賄234萬元。
許員又於108年4月招攬在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同組上班同事邱姓員警並提供一支行動電話,邱礙於同事情誼不好意思推託,曾提供1次死亡案件住址訊息給陳姓業者。
任職樹林警分局陳姓員警於106年間,透過朋友介紹找陳姓業者協助處理其母親殯葬事宜,陳姓業者得知陳員於111年10月起調至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受理110民眾報案業務,以曾盡心協助處理陳員母親喪葬事宜為由請託,陳員自111年10月至112年9月間,以手機通訊軟體將受理民眾報案死亡案件訊息傳給陳姓業者達10多次。
新北檢方考量許員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交全數犯罪所得,但身為執法人員,竟長期、定期收賄,嚴重敗壞警察形象,惡性重大,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考量陳、邱 2員基於人情及同事情誼而失慮,因坦承犯行均緩起訴1年,但須各支付公庫8萬及3萬元。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表示,此案為2023年警局自清自檢發現,員警許、陳、邱3員涉將死亡案件資料洩漏給殯葬業者,許員為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將依規定停職處分,陳、邱經偵結獲緩起訴1年,後續將依規定予以懲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與監督責任,持續強化管考機制。
市警局強調,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管控機制,特別針對各類死亡案件落實嚴格管制通報,翔實記錄通報列管資料,嚴查資料流向,全面強化稽核作為,防範類似情事再次發生,並加強員警法紀教育及案例宣導,恪遵紀律,以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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