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職場霸凌?申訴流程、自救方法一次看!
你身邊的客戶、同事、主管常用侮辱性言詞「指點」下屬嗎?小心!你可能正經歷「職場霸凌」而不自知。《天下學習》整理職場霸凌申訴管道、流程,並提醒你遇到職場霸凌,如何蒐證?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自己。
看完這篇文章,你可以學到的3件事:
- 評估自己是否正在經歷職場霸凌
- 認識職場霸凌如何蒐證
- 了解職場霸凌的申訴管道
近年政府機關相繼爆出職場霸凌爭議,呈現出公部門中層主管權力過度集中與缺乏監督的結構性問題。其中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的霸凌事件最具代表性——她被指長期以侮辱性語言斥責部屬,管理風格高壓專斷,導致員工心理重創,最終釀成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的悲劇。
經調查認定謝宜容行為屬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遭記兩大過、免職處分。
同樣反映出職場權力濫用的,還有國立海洋科學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多名員工指陳在任內情緒控管失衡,經常在公開場合訓斥或貶抑下屬,造成員工長期焦慮與離職。教育部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陳不適任主管職,記一大過並調任一般職務。
在衛福部疾管署,黃姓整備組長則被投訴以粗暴語氣對待同仁、摔擲公文、辱罵員工,甚至爆出錄音檔引發輿論譁然。經內部調查確認為職場霸凌,該組長記兩大過、撤職,由羅一鈞副署長暫代職務。
此外,數位部司長鄭明宗亦遭多名下屬投訴,指其經常情緒失控、辱罵部屬為「混蛋」,甚至要求員工自掏腰包購買點心以「配合指示」。
這些事件橫跨不同部會與領域,卻指向同樣的問題:組織文化不該默許「嚴格管理」成為主管情緒發洩的藉口。官署的霸凌亂象不只是主管失德,更是公務體制亟待清除的惡瘤。
職場霸凌是什麼?
為杜絕職場霸凌,勞動部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中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於2025年8月通過行政院審議,重點如下:
1.第一次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是什麼:
員工在工作時,被公司裡的人利用職位或權力,持續做出超過工作範圍、不合理、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的言行,導致員工身心健康受損。
特別注意: 即使只發生一次,但情節非常嚴重的,也算職場霸凌。
2.老闆(雇主)有責任防止和處理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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