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廠遭環團指污染與職災 華新麗華稱符合法規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環保團體今天指出,華新麗華旗下公司在印尼經營冶煉廠與燃煤電廠,導致周邊地區有空污與水污染,更存在工安疏失導致勞工死亡,籲華新麗華負起跨國企業應有責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ERF)與印尼環保組織AEER及環境討論會(WALHI) 以及來自印尼鎳礦工業區周邊的社區居民、原住民及華新麗華印尼子公司的員工,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華新麗華公司旗下公司在印尼當地涉及污染環境等。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華新麗華透過旗下子公司在莫羅瓦利(Morowali)與韋達灣(Weda Bay)等工業區內經營冶煉廠與燃煤電廠,華新麗華的冶煉廠與燃煤電廠距離中小學僅幾百公尺,當地學生、婦女等經常發生皮膚感染和呼吸道問題,而華新麗華也持續在蓋新的燃煤電廠,與全球淨零趨勢背道而馳。
環團表示,華新麗華為了鎳礦加工所設的自有燃煤電廠,不但將氣候變遷變為氣候災難,也導致週邊地區空污與水污染,這些燃煤電廠也沒有使用最佳可行技術來減少污染。
此外,環團也提到,除了環境與社會影響外,去年9月一名年輕工人在莫羅瓦利工業區(IMIP) 工作時,因遭壓傷並從超過20公尺高處墜落身亡,這僅是去年內至少17起類似職災中的其中一起。
華新麗華印尼子公司華新鎳業工人Johan Sappara表示,華新麗華仍將責任推給死者,並未公布完整調查報告,也未提出改善工安的具體作法。
環團表示,根據調查,華新麗華透過不透明的供應鏈採購鎳並銷售產品,與涉及嚴重勞動與環境侵害的供應商往來,雖然華新麗華聲稱已中止與部分爭議供應商的合作,卻仍與其他高風險企業維持關係。
環團呼籲,華新麗華應揭露其供應鏈涉及的問題供應商、缺乏透明度的營運與調查資訊以及對勞工傷亡事件負責等問題,也呼籲華新麗華立即實施全面的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公開營運資訊、並納入社區與工人參與機制,真正負起跨國企業應有的責任。
對於環團提出的問題,華新麗華發出文字回應指出,都已實地查證並予以回應與澄清,並指出部分資訊應與事實不符,經多次溝通後,對於環權會今日的說法,深感遺憾。
華新麗華表示,並無持續新建燃煤電廠,目前營運電廠設備皆符合相關法規及環保標準,按照環保法規進行脫硫脫硝,並安裝CEMS檢測,且所有礦源均為印尼政府許可合法供應商,對於其曾提出有疑慮的供應商,已多次回應澄清並確認並非合作夥伴。
另外,針對環團所提及的工傷事故,華新麗華說,第一時間就展開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印尼政府部門同時啟動調查,結果報告已由政府出具並完成結案,除符合法令規定社會保險撫恤外,也已提供家屬遠優於法定標準後續照護與撫恤金,落實關懷與負責。(編輯:李亨山)1140805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