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容積移轉座談 學者盼加強地方與中央溝通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8日電)台灣古厝再生協會今天在桃園大溪舉辦文化資產容積移轉座談會。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副教授黃士娟說,希望匯集地方意見回饋中央、優化程序,促進文化資產順利保存。
台灣古厝再生協會與台灣文化資產學會、台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保存基金會,下午在桃園大溪歷史建築蘭室舉辦文化資產容積移轉座談會。
座談會針對文資保存困境、都市計畫作為歷史街區的保存實踐策略,以大稻埕歷史為例,並分享台北市文化資產容積移轉與保存活化案例。
黃士娟指出,今年1月內政部修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更名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除現行古蹟外,也將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納入適用範圍。
黃士娟說,私有產權屬於民間,若民間不主動發聲推動,難以凝聚力量共促文化資產保存,而這些也攸關民間的權益。希望透過座談會凝聚共識、搜集地方意見回饋中央,讓容積移轉作法更明確順暢,助力文化資產保存。
黃士娟也提到,桃園市已在民國109年5月公告「桃園市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但目前還沒相關案例。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員表示,辦法執行面臨市場性不足、計算公式複雜及所有權人整合困難等問題,未來將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國土功能分區相關規定。
建築師鍾永男則認為,古蹟保存不應該是民間的事,而是政府應該跳下來做的事,更應該給容積獎勵,避免過多限制,讓民眾感到不便。政府給的幫助、獎勵不夠,降低了土地所有權人參與的動力。
鍾永男也說,多數古蹟地價偏低、市場性不足,而容積還是要回歸市場機制。政府應該從母法開始改善,加快修法速度,並加強歷史保存與地價、都市發展間的連結。
文化資產容積移轉座談會共有3場,後續2場將於14日在新竹縣定古蹟長春醫院、15日在台北市定古蹟新芳春茶行舉辦。(編輯:黃世雅)1140808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