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基層教師加班費細節未明 工會4訴求喊話「市長善政要落實」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是全台第3個教師可請領加班費的直轄市,且經費由教育局編列,市長張善政也於7月批准同意基層教師加班費預算編列,但施行細節至今未明,桃市府教育局今(5)日下午將邀集校長、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代表召開研商會議,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上午先到市府陳情,要求教育局在會議中具體回應4點訴求,並喊出「市長善政要落實、教師期待不落空」口號,若無共識將發起下一波行動。
針對基層教師普遍存在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時的問題,桃教產不斷爭取「教師在配合學校加班後,應可支領加班費,或以優惠倍率補休」,今年6月曾到桃市府陳情,並向桃市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7月31日的調解會議破局,且桃園市教師加班費實施細節至今未明,教育局將於今日下午召開「研商本市國高中小加班費支給原則會議」,工會在會議前到市府陳情並遞交陳情書,要求教育局在會中具體回應4大訴求。
4大訴求包括,第1、加班費適用對象應包含桃園市所屬各級學校,即高國中小及幼兒園之教師;第2、教師配合學校事務加班時,應可以選擇請領加班費或是補休,若相關加班費用罄無法給付時,應給以「優惠倍率補休」;第3、教育局新編的加班費預算,乃是針對原本只能採取補休的加班事由者,不得影響原有的專案加班費編列,以及現行課務排代機制;第4、建議表列可請領加班費的項目,以利預算編列及學校規劃,也避免因主事者個人偏好,產生部分教師無法支領加班費的情況。
桃教產理事長吳明玉表示,桃園市教師加班費預算已由市長簽准,實施細節至今仍未明,像是預算多少、哪些教師可以請領、是下個學年度還是明年開始等問題,希望教育局在研商會議上具體回應,若未達成共識將發起下一波行動;她也提到,工會訴求之一是要包含市屬高國中小及幼兒園教師,其實以國中導師為例,3年來配合學校加班頂多30幾個小時,主要是班親會、校外教學、會考等,整體加班費不會太多,「教育局應該好好設算,不是一開始就說太多錢、付不出來」。
桃教產秘書長魏豫綾提到,工會於7月31日的調解會提問4個訴求的回應,教育局代表不是沒法回答,就是要帶回局裡討論,調解當天已經請教育局今日務必在研商會議中具體回應,「不要讓基層學校沒有公正的標準可以依循、壞了張市長的好事」,若最後無法達成共識,8月8日第2次調解,工會將申請仲裁,請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公斷。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