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餐點疑混塑膠袋 遭宜蘭衛生局調查
宜蘭市某餐飲場所遭民眾反映餐點疑混入塑膠袋,宜蘭縣衛生局今(2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多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若複查仍不合格,可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稽查發現的缺失涉及從業人員衛生、作業環境及相關設施管理。
餐飲業者應要求工作人員穿戴整潔衣帽及口罩,製備場所也須具備防塵、防蟲及必要衛生設備,烹調過程更應注意是否有異物混入。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的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及品保制度,均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業者若在期限內未完成改善,複查仍不合格,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不過,民眾所指「塑膠袋混入餐點」是否屬實,衛生局目前未公布進一步確認結果;現階段可確定的是,現場確實查有多項GHP缺失,後續將持續追蹤複查。
衛生局呼籲,民眾若發現餐點有異物、異味或其他異常,應先保留食物、包裝、消費憑證及影像資料,並撥打食安專線03-9332779反映,以利後續查核。
新聞觀察 這起事件反映,食安爭議不能只停留在網路聲量。
是否真的有異物混入餐點,仍需靠現場紀錄、留存物與稽查結果釐清;但業者既已被查出衛生缺失,就有責任在期限內完成改善,避免相同問題再次發生。
撰稿: 宜蘭新聞網採訪類別: 食品安全、消費權益、餐飲衛生資料說明: 「塑膠袋混入餐點」為民眾社群反映內容;衛生局已確認現場存在多項GHP缺失,但尚未公布異物事件最終認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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