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完成 全國14縣市通過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5日電)內政部國土署今天說,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於今天將「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審議完竣。根據國土署統計,目前全國共14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通過,剩台北市、新北市等8縣市未通過。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內政部當時表示,遺憾但尊重,仍會繼續審查國土功能分區圖。
內政部國土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今天審議「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全案已審議完竣。
國土署說,市府所提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第2類調整議題,經審查委員聽取市府簡報說明及徵詢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意見後,由於調整過程不符通案劃設流程,決議請市府依照各級國土計畫規定劃設條件辦理。
國土署說,後續如有掌握新事證或更新參考圖資,應一併提出分析內容及對各處農地具體規劃考量,再送請審議會討論。
根據國土署相關審議資料與統計,目前除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與雲林縣外,其餘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都經國土計畫審議會大會審議通過。
此外,監督施政聯盟等民團今天在國土署外召開記者會,質疑面臨極端氣候強降雨,台中市府竟未將大坑保安林劃入國保區,更棄守近6400公頃優良農地,放任農地大量流失;也疾呼應將白海豚重要棲地環境劃出台中港特定區,並改為海洋資源區第一類,才能落實國土計畫法第一條保育自然環境的目的。
國土署表示,中央會依各階段國土計畫審議原則,依法核實審議案件劃設合理性,且無論是大面積或小面積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件,目前都已有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規範,請台中市政府以各級國土計畫指導為原則,依照現行審查機制依法審議,並應加強與民眾溝通,以取得社會共識。(編輯:蘇龍麒)1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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