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友2度辱屍判無期!19歲憲兵主張自首盼減刑 二審26日宣判
一名許姓憲兵因不滿19歲劉姓女友提分手,2024年5月竟闖入女方住處活活將她掐死,事後更冷血性侵屍體,還假冒死者身分傳訊給家屬及同袍,謊稱「她死了」。遭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許男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許男及辯護人主張「有自首」符合減刑條例盼減刑。全案日前辯論終結,定26日宣判。
為了替許男減輕刑度,律師還揣測表示「因被害家屬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金額沒有很高,有要原諒的可能」,請求高院安排調解,遭到法官事涉「一條人命」硬要調解「並不適合」。但律師不死心,仍要求筆錄上加上「或許有要原諒的可能」,營造家屬有調解意願。
回顧本案,判決指出,許男與同為軍人的劉女交往2年多,因個性不合,劉女於去年5月16日提出分手。許男不甘心,隔日晚間到劉女新北市住處談判,雙方爭執至隔天上午,許男竟情緒失控,徒手掐住劉女頸部,儘管她激烈反抗,仍被活活掐死。
更令人髮指的是,許男見劉女斷氣後,竟以拳頭狂毆屍體臉部5下,再性侵屍體,第一次射精太快,才再度污辱屍體,至二度射精。隨後,他拿起劉女手機,假冒她的名義傳訊給軍中同袍李男,佯裝聊天;當劉女的姐姐傳訊詢問「為何還不出門?」時,許男竟冷血回覆:「她死了」,企圖誤導家屬。
劉女姐姐察覺有異,會同弟弟破門,驚見妹妹全身赤裸、嘴唇發紫,已無生命跡象,趕緊報警並施救,許男卻趴在屍體上阻撓急救,直到警方到場,才在廁所持刀自殘,被當場逮捕。
法庭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辯護律師主張他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法官認定,許男僅對家屬說「報警吧,她死了」,並未主動向警方投案,且當時「死意堅決」,無接受裁判意願,不符合自首要件。
被害人家屬痛斥許男手段兇殘,劉父更當庭要求判處死刑,但多數家屬及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國民法官法庭最終認定,許男雖惡性重大,但考量其無前科、犯後表達悔意,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損壞屍體罪、偽造文書罪分別判刑4年及1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許男及辯護人均主張,許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全案日前辯論終結,定2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