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書有伏筆? 柯文哲7000萬交保金「審酌個案可隨時調整」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台北地院上周五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律師向柯文哲說明資金來源後,柯文哲同意交保,最快今天(8日)下午交保離開。但北院裁定書預留伏筆表示,北院及上訴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也就是柯文哲7000萬元的交保金額不是確定版本,可以隨時調整。
北院裁定書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犯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此為脫免刑責、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實具逃亡而滯留海外之可能,準此,本件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具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事由,斟酌全案情節,依比例原則詳為衡酌,有限制柯文哲出境、出海的必要,裁定柯文哲停押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
此外,裁定書指出,柯文哲「經裁定准予具保後,法院(含本院及上訴審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605號刑事裁定),俱附此指明」。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1年,北院合議庭上周五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原本柯文哲表示還要深思2天,決定是否辦交保,他的律師團今天一早進入台北看守所律見,向柯文哲當面報告交保金的資金來源,最後柯文哲同意由妻子陳佩琪出面辦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