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安泰醫院9死悲劇!蘇清泉「緩起訴」須付1000萬元、20次偏鄉義診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去年大火,造成9人死亡悲劇。(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去年大火,造成9人死亡悲劇,此案也燒出違建議題,經檢方數月蒐證、調查,於近日偵結;安泰醫院榮譽院長、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獲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須提供20次偏鄉義診服務;其餘3名同案報告,也獲緩起訴處分。
回顧此案,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2024年10月3日上午,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共9人死亡、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經檢警消防進行多次勘驗、蒐證與偵查,歷時數月調查於近日偵結。
檢方查出,安泰醫院榮譽院長、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在1992年至2007年、2008年至2012年擔任院長期間,綜理全般院務,並負責醫院營運事宜,醫院改制又擔任董事迄今,有對於醫院營運與決策,實質支配權力,加上這次大火,燒出安泰醫院違建議題。
▲火災事故,造成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共9人死亡、多人嗆傷。(圖/翻攝畫面)
檢方認為,蘇清泉、總務長蘇威菘、電力中心水電技師鄭姓員工及檢查人員郭姓男子涉犯,刑法第31條第1項、建築法等罪。
檢方考量,蘇清泉在內4名被告素行良好,都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也在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此外違建物已全數拆除,現場恢復原狀,且該醫院長期提供屏南地區醫療服務,減輕偏鄉居民就醫負擔,具有一定公益性,予以附條件緩起訴處分,足以達成警惕、矯正及公益回饋之目的,並無妨害公共利益之虞。
▲安泰醫院榮譽院長、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左)獲緩起訴2年。(圖/翻攝畫面)
4名被告緩起訴處分結果如下:
蘇清泉獲緩起訴2年,緩起訴處分確定,應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及於緩起訴處分確定起1年8月內於屏東縣泰武鄉、牡丹鄉、滿州鄉、恆春鎮、車城鄉、琉球鄉、獅子鄉共7個鄉鎮提供20次偏鄉義診服務。
總務長蘇威菘獲緩起訴1年,向公庫支付500萬元,應參加8場法治教育次,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電力中心水電技師鄭姓員工,獲緩起訴1年,緩起訴處分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0萬元,參加8場法治教,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檢查人員郭姓男子緩起訴2年,緩起訴處分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0萬元,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起1年8個月內,到指定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全國聯合會、高屏地區之消防設備師(士)公會、防火管理訓練專業機構、消防機關等機關(單位),提供總計20次無償授課服務。
留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