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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麻油、香油中鏢!致癌物苯駢芘超標 283罐流入市面「有效日期曝光」

健康2.0

更新於 09月04日10:30 • 發布於 09月06日16:00

新北市衛生局8/29接獲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旗下「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超標,進一步追查發現,同批原料還製成另外2款胡麻油、香油,其中已有283罐流入市面。

特級胡麻油苯駢芘超標859.2公升全數攔截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指出,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的「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2.9μg/kg,已超過標準值2.0μg/kg。接獲通報後,衛生局分別於8/29及8/31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前往現場稽查,追查問題產品的製程及流向。

經查,該批不合格油品是由「福壽100%芝麻油」,有效日期為2028年4/19、規格190公斤/桶,與散裝大豆沙拉油混合生產而成,總生產量共859.2公升。所幸這批「特級胡麻油」尚未販售,目前已全數攔截並封存。

原料油來源也要查 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楊舒秦說明,針對此次苯駢芘檢出異常,新北市衛生局目前也已通知原料油廠所轄衛生局進一步釐清,希望確認問題究竟來自原料本身、加工製程,或其他生產環節,後續仍須持續追查相關油品流向。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一旦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及販售,並主動辦理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避免疑慮產品持續流入市場。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經衛生機關查獲業者未主動通報、未執行相關措施,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提醒,家中若有「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13,或「好時來小磨香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18,應先停止食用並保留產品,以利後續退換貨處理。

◎ 圖片來源/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 資料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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