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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公車「左轉死角」奪命!夫妻永別1死1殘 駕駛獲判緩刑理由曝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9月09日02:08 • 發布於 09月09日01:53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49歲劉姓客運司機在左轉時,未注意行人,當場撞死84歲杜姓男子並輾斷80歲妻子右腿,造成一死一重傷截肢的悲劇。法院審理,依據監理站車禍鑑定報告,劉男是造成事故肇事原因,並與家屬成立調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此起令人心痛的意外發生在2024年2月1日下午3時許。劉姓司機駕駛員林客運剛離開車站,沿員鹿路東往西方向行駛,在彰水路口左轉時,竟直接撞上正在走斑馬線的杜姓老夫妻。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景象令人不忍卒睹。

84歲男子頭骨碎裂變形當場死亡,80歲杜姓妻子右腿膝蓋以下遭輾斷,斷裂的小腿和腳掌掉落在一旁,腳掌上僅剩大拇指,其餘四指全被輾碎,現場血跡斑斑。劉姓司機移送檢方複訊供承,是因為客運A柱擋住視線,才沒有看見正在過馬路的夫妻。訊後被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

根據監理站車禍鑑定報告,劉男駕駛公路客運行至行車管制號誌交岔路口,左轉彎時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撞及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是事故的唯一肇事原因。報告明確指出,杜姓老夫妻完全沒有任何肇事因素。

法院審理時認為,劉男在事故後留在現場,向處理員警坦承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輕其刑。同時,劉男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依調解內容履行完畢,顯見悔意。

法官審酌劉男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輕忽行車安全,導致杜姓老翁死亡,雖然不是故意行為,但因過失剝奪他人生命,對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考量被告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調解,且無前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至於杜姓妻子右膝下截肢的重傷害部分,因屬告訴乃論罪,雙方已達成調解,杜女具狀撤回告訴,法院因此不另為不受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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