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芳專欄》參與重啟核三公投前 應先掌握正確的資訊
隨著8月23日核三公投日逐漸到來,正方與反方已進行多場電視意見發表會,本次公投的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然而,在此次意見發表辯論中,部分意見發表人多將焦點聚焦在核電的發電成本以及台電的經營效率,而非第三核能發電廠的安全性,台灣是否要發展核電與第三核能發電廠是否「重啟」運轉是不同的事,實不應混為一談模糊焦點。更重要的是,許多人將核能發電成本與台電其他發電成本錯誤類比,實有必要進一步說明。
將核三「重啟」運轉與美國核電廠「延役」相類比是錯誤的
首先,就核電廠重啟運轉而言,有正方代表指出,美國就有核電廠提出「延役」申請通過並與本次核三公投進行比較,然而,這樣的比較並不正確。這是因為,台灣第三核電廠已經運轉四十年後「除役」與美國核電廠在運轉執照到期前提出「延役」申請的情況完全不同,因此,以美國核電廠有延役的情況來做為支持台灣第三核電廠可以充新運轉的理由,猶如竹篙湊菜刀,並不合理。
近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在8月14日也批准 Xcel Energy 延長 Prairie Island 核電廠運行,但是,美國 Prairie Island 是在執照有效期內提前延長,所以只要通過 NRC 的延役審查就能繼續運轉。這與台灣公投要重啟一座已運轉年限到期的核電廠,必須重跑政策、法律、安全、環評等程序,完全不同。
將台灣中油虧損併入台電虧損的謬誤
其次,以台電虧損而言,和碩企業童子賢先生將台電的累積虧損與台灣中油進口天然氣虧損的金額相加,認為台電虧損為六月董事會所宣稱的累積虧損新台幣4,514億的2倍,恐達8,000至9,000億元,這樣的說法自然吸引許多媒體的目光。但是,這樣的計算方式完全錯誤。其原因為,第一,台灣中油虧損的組成除了天然氣價格的補貼外,「維持亞鄰最低價」的油價限制是中油虧損的主因之一。第二,2023年以前中油對天然氣的補貼並非只針對台電,產業的天然氣價格也受到補貼,2023年後,經濟部已未再讓台灣中油分擔台電虧損,換言之,將台灣中油的虧損併入台電虧損的說法完全不合邏輯,是錯誤的。
立法院預算中心已清楚公告政府增資台電的目的非彌補虧損
此外,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政府於112(2023年)年度與113年度分別增資台電公司1,500億元與1000億元新台幣,辦理「穩定供電建設方案」,換言之,政府增資台電共2500億元新台幣,其目的為穩定供電,而非彌補虧損。一般而言,企業辦理增資時應向股東敘明增資目的,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增資目的,因此,將政府增資台電的資金用途「扭曲」為彌補虧損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最後,由上述說明可以知道,許多人習慣向社會傳達不同的統計數據,以證明自己的專業程度,但是,數字背後的意義是否正確,社會大眾並不清楚。因此,當社會大眾在接收訊息時,應再次確認這些訊息的正確性,才可以杜絕虛假訊息的傳遞,避免更多人因為錯誤的訊息而做出不正確的決定。
作者》蔡明芳 淡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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