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父母看病慘遭「連環檢舉」 男騎士怒控被針對求撤單
機車族得小心了!男子阿國(均化名)騎機車陪父母看診,多次在醫院周邊遭人檢舉交通違規,他懷疑「被鎖定」甚至控訴有人恐嚇,但仍因「直行占用轉彎專用道」、「闖紅燈」以及「右轉未打方向燈」三項違規,被裁罰數千元。阿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盼撤銷處分。
判決指出,阿國當天騎機車行經某路口時,明顯騎在指示右轉的專用道上卻直行通過,且號誌已轉為紅燈,仍硬闖過路口。另一案則是,他騎車在另一路口右轉,卻全程未打右轉方向燈。這些違規都遭民眾檢舉,警方依法舉發,交裁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阿國不服處分,主張自己並非任意占用道路,而是因「左側有高速車輛通過,為保護自身安全才直行」,且前方車輛也未能右轉,根本沒有影響交通;至於闖紅燈部分,他稱「號誌位置過高不清楚」,只是跟著父母的車子通過路口,卻被抓到違規。至於未打方向燈,他辯稱「因注意左前方休旅車,才一時疏忽」。
阿國甚至聲稱,近來頻繁收到罰單,是因為陪同父母去醫院就醫時,有轎車駕駛拉下車窗對他恐嚇「小心罰單」,懷疑自己遭人鎖定檢舉,連個資都可能外洩,導致恐懼不安。
不過,法院調閱檢舉人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發現,違規情況清晰可見:畫面顯示阿國的機車在專用右轉道硬是直行,且在號誌轉為紅燈後,仍跨越停止線駛入路口。
另一支影片則拍下他在夜間路口右轉時,方向燈全程未亮。法官指出,交通號誌、道路標線都相當明確,阿國持有駕照,自應知悉交通規範,卻未遵守,違規事實「毫無爭議」。
至於阿國辯稱其他車輛也沒打方向燈,法官則援引「行政法平等原則」,強調不能因別人違規未被取締,就要求比照「不法平等」,否則法治將蕩然無存。
至於他認為自己被人針對,經查三起檢舉人皆非同一人,檢舉程序合法,也無所謂個資外洩或遭鎖定之情事。因此交通裁決處認定違規並處以罰鍰,依法並無不當,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