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牙醫畢業生實習名額爭議 北高行判15人敗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波波牙醫每年實習固定50名額,有6名及9名國外牙醫畢業生興訟,分別請求廢除(撤銷)衛福部111年、112年公告(實習名額50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15名畢業生敗訴。可上訴。
「波波醫師」是指民國106年後赴中、東歐國家唸書的醫學系、牙醫系學歷生,考取台灣醫師執照時,應考資格適用衛福部、考選部、教育部於105年底共同發布原則,較一般「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嚴格。
6名國外牙醫畢業生不滿衛福部民國111年公告實習名額50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公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認定,此公告並非行政處分,原告起訴不合法裁定駁回。6人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北高行更一審期間,另有9名國外牙醫畢業生不滿衛福部112年公告實習名額50名,提起另案行政訴訟,請求廢除公告,並不得逕行公告限制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名額為固定50名。
6名畢業生案件,原告主張,他們都是參加牙醫師考試第1試及格者,申請該年度臨床實習,但因名額用罄,未獲分配實習,次年公告的111年度牙醫師分發實習名額,攸關他們得否取得實習資格,如實習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才可參加牙醫師考試第2試,進而取得牙醫師執照,進而影響工作權益。
北高行指出,衛福部衡酌國內牙醫師人力,並基於保障臨床實作教學訓練品質、維護醫療市場的供需均衡、避免醫療業惡性競爭、確保醫師的專業能力及醫療品質、增進國民健康、維護病患權益及醫病關係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必要舉措,因而作成公告,目的洵屬正當。衛福部所採取的手段有助於上開目的的達成。
北高行認為,衛福部的公告並未違反平等原則,亦不構成對原告工作權的侵害,因此判決2件案子「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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