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羅文嘉附和兩國論 羅智強轟:下台吧
[NOWnews今日新聞]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中配鄧萬華因為沒有放棄中國國籍,被鄉公所解職,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15日說,公務員經國家任用,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因此相對也必須負有忠誠義務,具體表現就是不得擁有雙重國籍,這在各國都有類似規定。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砲轟,羅文嘉附和兩國論,陸委會與海基會都自失立場,羅文嘉可以下台了。
羅智強說,內政部違法違憲,解除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中配村長職務,羅文嘉竟也配合內政部打壓中配,附和新兩國論的謬論,自失海基會立場。
羅智強說,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就取得身分證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遭內政部以未放棄中國大陸國籍,違反《國籍法》為由解職。根據《憲法》,兩岸關係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因此以《兩岸關係條例》來處理相關問題,並不適用《國籍法》。
羅智強說,即使在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主政時期,也都是以《兩岸關係條例》處理中配參政問題,從未有中配公職人員或村里長,因為沒有放棄對岸國籍,而被強制解除職務。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中國也不會因為中配取得台灣身分,而允許中配申請放棄「國籍」。中配只能依《兩岸關係條例》註銷「大陸戶籍」,申請台灣戶籍。要中配去向大陸政府要取消「國籍」的證明,根本是強人所難!
羅智強說,所以蔡英文、陳水扁也都不會做這種傷害中配、霸凌人權的事,只有總統賴清德會這麼幹!為實踐賴清德的新兩國論,內政部長劉世芳扭曲法令,違法違憲解除鄧萬華的村長職務。羅文嘉竟也跟著打壓中配,指基於忠誠條款,中配擔任公職不得擁有「外國國籍」、「雙重國籍」,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很奇怪。羅文嘉的說法,完全是自失海基會立場。
羅智強說,就是因為兩岸互不承認主權,因此政府依《兩岸關係條例》第4條成立海基會,作為與中國大陸就涉及公權力事項聯繫與協商的「白手套」。若連海基會也否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將兩岸界定為國與國關係,那留海基會這「白手套」還有何用?
羅智強說,賴清德高舉違憲的新兩國論,在台灣內部找敵人,動輒檢驗人民的忠誠,把不同意見者都打成中共同路人。羅文嘉附和新兩國論,自毀海基會存在價值,這樣的秘書長不下台,海基會也可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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