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柯文哲交保提抗告 北檢: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仍有羈押必要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兩人請具保停押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則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今(9)天下午6點多提起抗告。北檢表示,本案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仍有羈押必要,且柯文哲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事由。
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均需配戴電子腳鐶。應曉薇5日辦妥手續後離開法院,柯文哲當天律見後表示需再行深思,8日則同意由妻子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於8日下午約2點30分離開法院。
北檢指出,依照台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的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北檢盤點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的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景茂(10月2日)、張高祥、范有偉(10月16日)、黃珊珊(10月21日)、吳順民(10月30日)等人。
北檢強調,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的必要。柯文哲昨天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事由。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9月16日到法院作證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但共同被告李文宗就公益侵占的犯罪事實,與被告柯文哲有相互指證的關係。
北檢提到,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的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的證人。至於應曉薇部分,北檢認為,尚有證人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是檢察官的一貫主張。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