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遭羈押 陳怡君坦承犯行:薪資不足才動用助理費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人稱「饅頭主任」),被控利用親友掛名為助理詐取補助費,並向營建公司每月收取3萬9千多元的顧問費。士林地方法院今天(25日)召開庭審,兩人均坦承詐領助理費及收賄指控,並解釋這些款項大多用於公務開銷。其律師也以被告已認罪為由,請求減刑。
張惠霖的律師胡原龍指出,張已交還犯罪所得並表達悔意,希望法院能減輕刑責並給予緩刑。另外兩名女律師也替被告爭取交保,但法官回應,目前仍有其他相關被告尚未認罪,需先閱卷並確認後續傳喚證人名單,再決定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我很抱歉動用助理費。」陳怡君在庭上坦承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並確認洪于涵、賀璽、張家蓉3人確實是掛名助理,相關薪資則全部用於服務處租金、工讀生薪水、影片拍攝與文宣印製等公務開銷。
陳怡君解釋,她的月薪約12萬元,但因選舉負債沉重,每月需還貸6萬元,因此不得不動用助理費與政黨補助款(2至3萬元)填補開銷。她表示,僅一場活動費用就可能高達15萬元,經常入不敷出,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甚至動用個人存款補貼。由於張工作繁忙,過去未安排時間做帳,也沒有聘請會計處理帳目,才會動用人頭助理名義處理財務。對於對價關係的法律概念,她坦言不甚理解,但仍願意全面認罪。
至於檢方指控她收受品嘉建設公司共70多萬元的款項,陳怡君承認知情並默許張惠霖收取。她強調,自己僅協助品嘉建設與北市府相關部門溝通現勘及審核事宜,以加快行政程序,但並非所謂的關說。其律師則補充,這些行為是出於對建案進度的關心,並無不當意圖。
張惠霖則供稱,她把個人存款與人頭助理薪資混合使用,並經常將部分資金轉入證券帳戶買股票,再由張家蓉開立支票。她也坦言,每月確實收取高明義3萬9千元,用於協調品嘉建設與北市府之間的業務,雖然部分事項有達成,部分則無法成功(例如行道樹移植等案),但她目前已決定全面認罪。最後,法官諭知全案將候核辦後續程。(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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