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足協千萬補助支出違規 監院糾正體育署控管失靈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1日電)監察院今天說,體育署多年補助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辦理計畫,卻未曾實地查核補助使用情形,後來發現迷你足協違規需繳回金額高達新台幣1614萬餘元,體育署核結審查鬆散、控管失靈,核銷作業流於形式,因此通過糾正。
監察委員蔡崇義、范巽綠及林文程調查,體育署105至112年度補助迷你足協辦理「足球希望工程-2016基層迷你足球賽」等11項計畫,並審核迷你足協經費核結資料,未曾要求協會檢附自行檢核表或提供採購相關證明文件就同意核結。
監委說,審酌迷你足協所獲補助款項金額遠高於其他同類型團體,且自籌款比率偏低、補助比率過高,支用單據多為免用統一發票,應屬高風險對象,但體育署未曾實地查核,任由迷你足協多年來違法選擇特定廠商辦理採購。
監委指出,等到體育署委請會計師查核,發現迷你足協違規需繳回金額高達1614萬7154元,其中5項計畫應繳回金額占補助金額比率竟分別高達52.63%、50.06%、44.41%、34.43%、24.63%,體育署卻一再稱迷你足協理應本於誠信原則核結經費,只以公函提醒就自認已履行監督責任,反映體育署核結審查鬆散,核銷作業流於形式,執行補助計畫流程與內控機制有重大缺失。
監委調查,體育署未記取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在107年度的違規案例,後續只在民國109年於相關核銷注意事項增訂自行檢核表,且拖到113年才函文通知各受補助單位,遲滯多年,缺乏經費核結檢核機制,顯見體育署未記取前案教訓,也未確實就整體補助規範及程序全面檢討策進內部控制機制。
監察指出,體育署為強化體育團體補助經費管考,雖訂定查核作業要點,但抽查比率很低且未落實實地查核,於111、112年度僅採書面審核,等到體育署委託會計師查核111年度大型國際賽事計畫及審計部抽查後,就發現受補助團體經費結報有短列贊助款及其他收入、未如實揭露收入資訊等多種錯誤態樣。
監委說,又體育署明知補助案件規模龐大、人力長期不足,卻遲至112年才逐步委請會計師辦理實地查核,作為消極,補助經費核結控管機制嚴重失靈,恐使部分體育團體持續以不合規方式核銷補助款項。(編輯:翟思嘉)11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