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查蔬果 驚見黃仁勳「愛店」香菜驗出殘留農藥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都會定期至市場、零售業等地,抽查生鮮蔬果,檢驗是否殘留農藥。今年7月共計抽驗51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6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31.4%,其中,輝達的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黃仁勳,來台愛吃的「台南海鮮會館」,也出現在不合格的名單上。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驗蔬果,其中發現九層塔有5件違規。(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此次抽驗的51件產品中,共有16家商店、餐廳的生鮮蔬果不合格,除了台南海鮮會館的香菜檢出殘留農藥外,士東市場的美麗高冷蔬菜專賣店,也被檢出九層塔有違規情形,目前台北市衛生局也已下令不得販售。在不符規定產品中,以九層塔高居第一,共有5件商品被抽查出不合格,其次則為香菜,共計有3件,豇豆、榴槤各有2件違規農產品。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已經命令,抽驗地點須將這些蔬果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驗蔬果,其中發現榴槤有2件違規。(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這樣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可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